別人欠了我一筆錢,我知道他還不了,我還要不要告他呢?有何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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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法律層面上講,勝訴跟能否拿到錢是兩個概念,涉及兩個程序,一個是訴訟程序,一個是執行程序。可能您會有萬一拿不到錢,支付的律師費,訴訟費不是白花了,其實這種想法是錯誤的,建議您還是提起訴訟。

第一、起訴會產生訴訟時效中斷的效果。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為3年,即法律保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的請求權為3年,即法律保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的請求權為3年,則對方可以過訴訟時效為由提起抗辯,導致債權人敗訴的風險。

第二、可以查詢債務人的財產狀況。在現實生活中,債務人往往會逃避債務,轉移或者隱瞞財產,從表象上偽裝成無法償還債權的假象。唯有通過法院調查才能瞭解真實的情況。

第三、固定債權,保留證據材料。時間太長,證據材料滅失或者毀損。今早訴訟,一方面防止訴訟時效國旗,不受法律保護。另一方面固定債權,法院確定雙方權利義務後,就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第四、迫使債務人還款。勝訴後,可申請執行,將債務人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對債務人進行一系列的限制、禁止行為。只有當債務人還清債務後,才能從限制高消費和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中予以排除。


北京友恆律師事務所


建議您起訴他還錢。

如果您知道他還不了錢,就不再去管這個事情,等到他有錢了您想起來去告他,很可能超過法律規定的三年訴訟時效。超過訴訟時效的後果是,您再去法院起訴他,他可以告訴法院您起訴是過了訴訟時效的,這樣您的訴訟就不可能再贏。

即使他現在沒有辦法還錢,但是因為您有證據已經把他起訴到法院,並拿到了勝訴判決,可以根據判決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強制執行也可能會因為他沒錢而中止,但是等到任何時候他有錢了,您就可以向法院申請繼續強制執行,對您的債權有一個長期的保障。同時,他還可能被限制高消費,列為失信執行人。

法律中有一句諺語,是“法律不保護坐在權利上睡覺的人”。這個意思就是,如果您的合法權益受到侵犯,要通過法律維護自己的權益,需要在法律規定的時間內。如果超過了這個時間,再去行使這個權利,不僅浪費司法資源,也會對對方產生不公平。

綜上所述,如果您的債權在訴訟時效之內,建議您通過法律途徑保護自己的權益。對方還不了錢,並不影響您行使權利。


律師Tamara


不用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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