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是最大的慈善

有商業的地方,便有美德。——孟德斯鳩

商業是最大的慈善

孟德斯鳩


孟德斯鳩的斷言甚為明智。

但不幸的是,長期以來,人類的直覺一直與之相反。

無論哪個民族,幾乎都本能地痛恨商業和商人,“無商不奸”,甚至偉大如莎士比亞都認為商人陰險狡詐、惟利是圖、不擇手段,他們的財產是不正當的,他們的道德是低下的。

於是,就出現了這樣的怪象,人類一面享受著發達的商業社會所帶來的,數千年曆史上從未有過的富足安逸的生活,一面痛罵著商業和商人,以此為“政治正確”,以此佔據道德制高點。

這種對商業的絕大誤解,如哈耶克所言,是出於“一種原始的本能”,這種休慼與共和利他主義的本能只能適用於原始的小團體內,而擴展秩序中的規則與把小團體結合在一起的本能直覺是相互衝突的。

哈耶克認為,必須限制直接的利他本能,才能讓人類生存發展,這是一個事關“生死存亡”的問題。

在眾多相競爭的選擇中,要讓消費者選擇某一商家,高高興興地掏出錢來,唯一的辦法就是盡其所能滿足消費者最迫切的需求,唯有最能滿足消費者的人才是最賺錢的人。

這就是米塞斯反覆強調的“消費者主權”,也是我們平時常掛在嘴上的“顧客就是上帝”。

商業活動歸根結底是以消費者為核心,由消費者來決定的。

商人既然是以營利為目的,必然會以滿足消費者為其最大的追求,調動他所能採用的一切手段,時時刻刻關注消費者千奇百怪變化多端的需求,並據之調整行為,提供相應的產品和服務。

因此,也只有在商業模式下,消費者才真正最受重視,真正能得到最恰當的服務。

但免費的公益或慈善與此相反。

既然是免費,既然不要求從所服務的對象那裡獲取回報,那麼,就是服務的提供者而不是被服務的對象處於中心地位。

從事公益或慈善往往是為了滿足自己的道德需求,或者是為了實現自身既定的某種理想,以此獲得精神收益(包括我自己),所以,其行動方式的設計通常不是以服務對象的各種需求為核心,而是“我要去做什麼事”,“我想去做什麼事”,等等。

“我們日常生活中的大部分內容,以及從事的大多數職業,都很難滿足內心深處那種直接行善的‘利他主義’願望。”

公益或慈善提供了滿足這種需求的途徑。

同時,商人是不自由的,他時刻處於消費者的指揮棒之下,要想自由地實現自己的理想,也必然和商業營利的模式相沖突。

人的需求是無限的,而能滿足需求的手段是有限的。

公益或慈善常常面臨需要幫助的人太多,而手上的資源太少的窘境。

這種窘境是必然的,因為沒有價格信號,很難人為地為許多看上去都非常迫切的需求進行排序。

故決定該怎樣服務最終還是取決於提供者,而不是取決於服務對象,以此方式行使,本身就註定是盲目的、效率低下的。

需求是市場中發展的,由於缺乏市場,被服務者也很難提出自己的要求。

一方面,白白地得到了他人的恩惠,這在道德上不允許受惠人再提出更多的要求;另一方面,由於受惠者無所失而有所得,他很難對自己免費得到的東西進行主觀排序,甚至也不清楚自己更迫切的要求是什麼。

比如你送他一臺筆記本電腦,他很高興地接受了,但他可能根本就不知道,他更需要的是一部最新發布的某種智能手機。

商業是任何免費公益事業的物質基礎。


商業是最大的慈善

既然商業是財富之源,那麼需要消耗財富的公益事業必然要有商業作為物質基礎,這一點比較好理解。

而其更為具體的表現為:


商人是慈善家的最大來源

這一點即使口口聲聲痛罵“無商不奸”的人也不得不承認,因為他們同學聚會時也會找老闆同學買單,要辦活動也會拉企業的贊助,到了有什麼天災人禍,更是點著名要各大企業盡一份“社會責任。”

最簡單最表面的道理是,哪怕一個人再大公無私,再發下普度眾生的宏大誓願,也得有錢才行。

別忘了,商人存在的客觀意義就是為了滿足消費者的需求。


  • 商人可在提供有償服務時,附隨地提供無償服務。

著名的,比如說麥當勞肯德基提供的“公廁”,解決了多少年來大城市裡解決不了的如廁難問題;最近新聞又爆出這些24小時營業的連鎖快餐店為流浪者免費提供棲身之地;而國內的餐館也漸漸興起了“待用麵條”等公益活動;大型商場也會提供諸多免費服務,成都人最愛的伊藤洋華堂提供的服務達十幾種之多;就連我家樓下的小賣部,我也時不時地去叨擾他。

存點東西,打個電話,換點零錢,洗個手,等等,而這些事如果求助於別的鄰居,就會顯得十分冒昧。


  • 隨著科技的進步,資源的豐富,商人越來越多地提供邊際成本較低的免費商品,以取悅消費者和潛在的消費者。

比如谷歌公司幾乎所有的軟件產品都是免費的,其他的互聯網公司也大體以免費為主,這極大地改善了消費者的整體福利。


  • 因為消費者希望自己選擇的商家是有“社會責任感”的“有良心”的商家,為了響應消費者的這種要求,許多成功的企業或企業家在慈善活動中都十分踴躍。

這在幾次地震和其他嚴重自然災害募捐時便可看出。


商業較之純粹的公益慈善事業,其最大優勢在於商業具有自擴張的能力。

同樣是服務於他人,商業能為自身進一步的擴張提供資金資源,但免費的公益不能。

成功的商人,也就是最能讓消費者滿意的商人,必然是盈利的商人。

那麼,商人就有資源將這種成功的模式推廣開來,以服務於更多的人,如果能取得更大的成功,就可以擴展更廣,便如湖中的漣漪,一圈圈地擴大,直至最遠的邊界。

這就是哈耶克所謂的擴展秩序。

在這一過程中,商業規模擴大,成本降低,創新不斷湧現,消費者的體驗得到更大改善。

仔細觀察那些改變了我們生活的產品或服務,莫不如是。

但公益慈善不同,公益慈善不能為自身的擴展提供必要的資源。

消耗資源和免費服務之間的矛盾,隨著它規模的每一步擴大而日益突出。

比如說,辦一家公益性的圖書館,所需經費較少,但如果將這個計劃推廣到全國,要辦數十家上百家圖書館的話,所需資金將成十倍百倍增加,龐大的資金全仰仗外界籌款,其負責人就無法專心於業務,主要精力將花在籌資上。

事業愈要擴展,這種壓力愈大。

比如,直接向服務對象募捐(其實是自願付費)、為捐贈者提供服務(比如巴菲特午餐或類似計劃),或者就某些增值服務向服務對象收取費用等。

窮人更需要的是商業,而不是慈善。

對窮人而言,因為其所擁有的資源很少,如何最有效地利用這些資源是最大的問題。

因此,窮人更需要的是有效率的商業,而不是低效的慈善,這樣,才不會陷入“扶貧扶貧,越扶越貧”的惡性循環。

商業能滿足窮人最迫切的需求,引導窮人最有效地利用他最有限的資源。

前面已分析過,公益缺乏市場價格,即缺乏邊際成本與邊際收益的對比信息,不僅會給施惠者分配資源造成困難,也會給受惠者使用資源造成困難。

如果是免費得到的東西,即付出的邊際成本為零,對它的任何使用其收益都為正,窮人就難以確保最有效率地使用這種稀缺資源。

比如,給窮人每人免費發放一萬元現金,與他自己掙得的一萬元,在消費時的計算方式顯然不同。

正如俗話所說“有付出才會珍惜”,免費的更容易造成無謂的浪費,而如果免費發放的物質的實際成本高昂且數量稀缺(商家如谷歌主動提供的免費服務不在此限,但大部分生活資料的真實邊際成本仍然高昂),這兩者之間就存在著根深蒂固的矛盾,易導致慈善行為尤其是長期項目的難以為繼最終失敗。

顯然,互惠的商業能解決這一問題。

交換的價格是高是低沒有關係,最重要的是保證雙方受益。

對商家,收益高於成本;對窮人消費者,收益也高於成本。

商人會盡全力滿足窮人的最迫切需求(比如儘量提供物美價廉的商品),窮人則能確保買來的東西將以最有價值的方式使用(否則他就不會買),從而真實地改善他的生活狀態。

商業會產生資本積累,為窮人提供工作崗位,改善窮人的收入。

商業不僅能幫助窮人以最有效的方式消費,更能提供工作崗位,提高窮人的收入。

商業能避免免費公益中的尋租行為,減少資源的浪費。

總體而言,資源往往是稀缺的,將這種稀缺的資源免費奉送,以滿足人們無窮的慾望,顯然是不可能,因此,必然存在數量控制。

這種數量控制不是通過自願的市場交易行為自動產生,而是設定某種人為的“客觀”(實際上是主觀)標準,這就很容易產生尋租。

由以上可見,商業是一切公益活動的基礎,其實它本身就是最大的公益。

人類文明的產生和發展都依賴於我們控制直接行善的利他本能。

我們必須通過後天的學習認識到市場是唯一已知的方法,它能夠提供信息,使個人可以對他們直接有所瞭解的資源的不同用途的相對利益加以權衡,並且不管他們是否有此意圖,他們能夠通過利用這些資源,為相距遙遠素不相識的個人的需求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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