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疫之下请为你的“任性”买单——大庆市龙凤区检察院公诉一件涉疫妨害公务案件

当前,正处在防控新冠病毒的关键时期。全市上下,从领导带头督查到党员干部一线排查,从城区入口设卡检查到小区限制出行,从微信短信提醒到各种媒体的宣传鼓劲,动员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持续严防死守,就是为了确保所有人服从管理,掐断疫情传播链条,及早战胜新冠疫魔。可惜仍有人充耳不闻,为个人一己方便之私挑战疫情管理规定,不惜暴力抗法、妨害公务,最终自己的“任性”撞到了法治的铜墙铁壁。

2月12日,龙凤区检察院根据公安机关的提请,从严从实从快办理1件强行出行、扯掉口罩的妨害公务案件。


大疫之下请为你的“任性”买单——大庆市龙凤区检察院公诉一件涉疫妨害公务案件


一意孤行不服管

张某系龙凤区惠民苑小区居民,于2020年2月12日9时许要经澳龙北大门外出,社区防疫工作人员因其不符合防疫期间出行规定予以规劝,并耐心加以解释,“你的通行证出行次数已经用完了,请配合防疫管理规定不要出去,请多理解、多配合”,但张某还是强调“要出门上班,我也没病,你们别拦着我”,工作人员让其出具工作证明,其又无法出示。张某情绪很急躁,见防疫人员不给其行方便,就怒气冲天开始冲撞,又将口罩摘下,造成小区北门多人聚集,严重影响正常出入。见防疫人员不为所动、有理有据,她居然倒打一耙主动报警,声称工作人员对其有殴打行为,公安干警到达现场后要求其带上口罩,并到龙凤分局接受调查,其拒不配合,并踢踹民警杜召胜,又将民警田野手部挠伤,后被依法强制带离。即使到了分局,张某继续撒泼耍横,将民警徐丰的执法记录仪拽掉,并躺在地上拒不配合,又哭又闹。


大疫之下请为你的“任性”买单——大庆市龙凤区检察院公诉一件涉疫妨害公务案件


提前介入保质效

2020年2月12日,龙凤公安分局向龙凤区检察院同步同报涉疫情案件,龙凤区检察院于第一时间向大庆市人民检察院汇报。2月13日,根据《大庆市检察院关于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刑事检察工作的指导意见》,立足疫情防控工作机制,指派检察一部2名检察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检察机关在详细听取侦查人员案情介绍、认真查阅卷宗证据材料基础上,从完善证据链条、确保证据确实充分的角度,提出调取大庆市政府关于疫情期间封闭管理的文件、公告6个方面引导取证意见,坚持审查与侦查同步推进,全流程监督和引导,同步形成专报报送市院,及时获取办案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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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推进强震慑

龙凤区检察院把握办案节奏,围绕五个时间节点快速推进案件办理,提高疫情期间打击涉疫犯罪的力度。2020年2月17日,公安机关以张某涉嫌妨害公务罪提请审查逮捕,龙凤区检察院于受理当日依法批准逮捕;2月18日,公安机关以张某涉嫌妨害公务罪移送审查起诉,龙凤区检察院就案件事实、证据情况及量刑意见向大庆市人民检察院汇报;2月19日,龙凤检察院远程提审讯问被告人张某,承办检察官耐心讲解其行为的性质和危害,同时向其告知认罪认罚制度的相关规定,张某表示真心悔过;2月20日,龙凤检察院再次远程提审,张某认罪认罚,真诚悔罪,签署对其量刑有期徒刑11个月的认罪认罚具结书。龙凤区人民检察院于2月20日向龙凤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确保简化流程、案件质量两不误。2月26日开庭审理,龙凤区检察院指派2名公诉人远程出庭支持公诉,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鉴于被告人张某认罪认罚,采纳速裁程序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张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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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促维稳

检察官徐超说:疫情防控期间,人们的情绪难免紧张、紊乱,容易引发其他问题,影响抗疫总体形势,因此暴力抗法此风不可长,宜依法从严从速办理。大疫当前,防疫就是救命,所有人都要有大局意识,把服从和服务放在心间。遵守小区疫情期间出入管理规定、佩戴口罩是大庆市政府为防止疫情蔓延而采取的防控措施,是无需再强调的事,是人人都应遵守的。当前,全国上下正在全力抗击疫情,大庆还未到最后胜利之时,希望广大群众能够自觉配合工作人员排查及各类相关工作,切勿以身试法,检察机关将对妨害公务、制假售假、非法经营、造谣传谣等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惩戒,严厉打击,让侥幸行为必碰壁、必吃亏,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的检察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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