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2019年度第一批城鄉掛鉤試點項目徵收土地已經河南省人民政府於2020年1月12日以豫政土〔2020〕32號文件批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47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5條的規定,現將商丘市2019年度第一批城鄉掛鉤試點項目徵收土地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建設用地項目名稱
商丘市2019年度第一批城鄉掛鉤試點項目徵收土地。
二、被徵收土地位置
商丘市梁園區劉口鄉大王廟村委會第五村民組、南會館村委會第八村民組,王樓鄉王樓村委會第十二村民組,李莊鄉潘堂村委會潘堂村民組。
三、被徵收土地單位、權屬、地類、面積、補償標準、安置途徑及擬開發用途等見下表
四、補償費用標準
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按照省政府公佈的《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河南省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豫政〔2016〕48號)進行補償,地上附著物補償費、青苗補償費按照《商丘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我市國家建設徵收土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通知》(商政〔2017〕52號)據實補償。
五、辦理徵收土地補償登記的期限、地點和聯繫方式
被徵收土地四至範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於通告頒佈之日起15日之內持土地權屬證書或其他證明材料到商丘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梁園分局辦理徵地補償登記手續,請互相轉告。逾期未辦理徵地補償登記手續的,其補償內容以調查結果為準。聯繫電話0370-3125162。
六、對徵地批覆有異議的,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河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複議
自通告頒佈之日起,在被徵收土地上搶種的樹木、作物或建造建築物、構築物等不予辦理補償登記。
特此通告。
商丘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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