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我們分享一些曾經看似荒唐的足球規則,希望大家喜歡!
足球是一項不斷髮展變化的運動,幾乎每年都會有新的規則出臺,但是你知道嗎,早在1863年,當足球協會第一次公佈足球的第一部規則時,球門是沒有橫樑的。是的,聽起來很瘋狂,在這一集裡,我們將回顧那些最有趣的足球規則,看看這些年來它們發生了哪些變化,我們現在開始:
場地的不同:
正如上面提到的1863年的規則,比賽和現在大不相同,球場的最大長度是200碼,最大寬度是100碼。
從這個角度來看,巴塞羅那隊現在的主場是115乘以74碼,和1863年的尺寸有很大的不同。
界外球不同:
同時,只要進球,兩隊就會交換場地,當球出界以後,邊線球屬於第一個在界外觸球的一方,而不管是誰或哪個隊把球踢出去,如果你先拿到球,那麼球就是你的了。
犯規的定義:
有趣的是,用腳絆和剷球都是不允許的,任何球員都不能用手抱球或推搡對手。意思是基本上你不被允許做任何攔截動作,或者用你的手來保護你自己或者球。
進球的定義:
但是說實話,關於進球的定義一定是大家最喜歡的,那時球門上有兩根立柱,相距8碼遠,沒有任何繩子或橫杆,這基本上意味著只要球穿過8英尺或2.4米左右的球門柱,不管多高都能得分。
這樣球門比我們現在更窄一些,想象一下沒有橫樑的現代比賽會是什麼樣子。
那麼這對戰術有什麼影響呢? 大家在網上最喜歡的挑戰是什麼呢?打橫樑。三年後的1866年人們在球門柱上增加了繩子。
就這樣在1875年,人們宣佈可以用繩子或橫杆作為橫樑,在1883年,最終確定用橫杆作為橫樑。
用手接球:
所以這種瘋狂並沒有持續太久,在1863年,所有的球員都被允許用手接球,但是接球后不能帶球奔跑,這意味著基本上可以用手接傳球,然後把球放下去,發球繼續比賽。
但是這條規則也沒活多久,1870年,所有的用手觸球的行為都被禁止了。
守門員:
說到這兒,你肯定想知道關於守門員的事情,很有趣的是在足球的原始規則中根本沒有提到守門員,但是在1871年,也就是我說過的手控球被禁止後的那一年,守門員這個角色被引入,作為一名球員,他被允許在球場的任何地方用手控球,以保護球門。
越位規則:
另一個瘋狂規則是,你只能向後傳球,而任何領先於踢球者的球員都處於越位位置,所以簡單來說,你只能向後傳球,否則你的隊友越位,三年後越位規則第一次被修改。
只要球員和對方球門之間有三名對手,就不算越位,從那以後越位規則一直在發展,直到今天,越位仍然是比賽中最大的話題之一。
比賽時間和人數:
有趣的是,1863年的規則還沒有提到比賽的時間長度和場上人數。
沒有對違反規則的懲罰,直到1874年才首次引入了裁判員,信不信由你,在最初的11年裡,人們普遍認為隊長應該確保所有的規則都得到遵守。
花點時間想象一下,如果梅西和拉莫斯在德比大戰中一起執法這場比賽,那將會是什麼樣的場景。
總結:
總結一下,在1863年當第一個正式的足球規則出臺的時候,球場是非常獨特的,球門非常窄,沒有橫樑,你不能搶斷,你不能向前傳球,但你可以用手接住球。
沒有提到比賽的長度和場上的球員人數,這個規則下的第一場比賽是巴恩斯對陣里士滿,最終零比零的平局結束。
正如上面提到的,這是一些瘋狂的規則,不是所有的規則都是如現在,在近160年的時間裡,足球一直在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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