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範“高空拋物致人死亡”,不能僅靠“攝像頭”和死刑

高空拋物,是一個長期以來的熱門話題。在這個話題火爆的背後,往往伴隨著一個個讓人痛心的高空拋物傷人事件。而最近深圳一名男童被掉落的窗戶砸傷離世的事件,又一次將高空拋物的話題推上風口浪尖。

防範“高空拋物致人死亡”,不能僅靠“攝像頭”和死刑

在深圳福田區御景華城,一名5歲男童被從20樓墜落的窗戶砸中。6月16日,男童傷勢過重離世。

高空拋物是一個屢禁不止的陋習,幾乎每年都有因高空拋物造成的砸傷行人、砸壞車輛事件發生。面對高空拋物行文,有人就疑惑,為什麼高空拋物制止不了呢?

其實伴隨著每一次的高空拋物傷人新聞,人們都做了許多積極的防範措施:比如新聞報道高空拋物危害及可判死刑,小區張貼禁止高空拋物告示,上門挨家挨戶宣傳禁止高空拋物,小區安裝“地對空”攝像頭。但是面對全國複雜的情況,很難做到完全的根治。

還有,不知道大家有沒有關注過高空拋物的新聞。曾經有一篇新聞報道,某小區常常發現高層拋下的垃圾,經過辨認垃圾袋內使用過的兒童紙尿布,走訪發現高空拋物的當事人是 一名坐月子的產婦,因產後心理抑鬱才頻頻高空拋扔垃圾。另外,在新聞報道中,3-8歲的兒童也是高空拋物或者墜樓的高發人群。

從產婦到兒童,總結來說,預防和宣傳對高空拋物的整治效果不佳。

防範“高空拋物致人死亡”,不能僅靠“攝像頭”和死刑

高空拋物,衝擊力可砸毀車輛

在大家的想象中,高空拋物這種不文明行文,肯定大部分是素質低、道德品質差的人群。但是,我們在新聞中看到,高空拋物致人傷亡的事件當事人,往往是抑鬱產婦或兒童這種行為掌控力弱的人。就是說,產婦能夠認識到高空拋物不對,但抑鬱產婦卻無法控制自己;成年人能夠認識到高空拋物的危害,但兒童沒有這種認識,因此會扔個蘋果、瓶子、玩具。

所以,防範高空拋物,不能僅僅依靠宣傳和攝像頭。因此,要以物理預防為主。

防範“高空拋物致人死亡”,不能僅靠“攝像頭”和死刑

武漢某小區設置地對空攝像頭,監控高空拋物

說到物理預防,我從很久就開始思考了。頻頻發生的掉落廣告牌掉落砸傷行人、高空拋物致人死亡、行道樹被風颳倒砸壞車輛事件,讓我比較害怕走這些危險係數高的建築物周圍,即便是必經之路,我也會盡量避開。所以物理預防比宣傳更實用。

高空拋物的物理預防,主要可以有3點:

一是高層樓體周圍設立花壇,現在很多寫字樓、學校教學樓、小區樓體周圍,都會設置綠化帶。綠化帶的設置,其實就把高空拋物的墜落區獨立出來,避免高空墜物砸傷行人;

二是高層樓體1樓面積大於2樓以上面積,相當於“凸”字形,這樣一樓的屋頂相當於高空拋物的墜落區,避免了行人經過;而不具備這些條件的樓體,可以在樓體附近用紅色標線劃出高空拋物“危險區”,嚴禁行人經過。

三是道路兩側樓體高空墜物,如廣告牌、燈飾、樹枝。道理同避開高空拋物墜落區一樣,儘量沿人行道兩側走,或沿街商鋪屋簷內,也可以避開高空墜物的危險。

防範高空拋物的危險,其實不能從高空拋物當事人方面著手、不能靠宣傳,因為能接受宣傳教育的人,是有不高空拋物的理智的。而高空拋物的危險,恰恰在於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人。所以防範高空拋物,必須從屋裡預防入手。

危險一直存在,希望紅色標線劃出的“高空拋物危險區”,能夠給大家提醒,帶給大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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