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城县院:联合会签四个文件全面贯彻落实“三位一体”办案机制


武城县院:联合会签四个文件全面贯彻落实“三位一体”办案机制

为建立“三位一体”办案模式,全面提升刑事检察司法效能,近日,武城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与县法院会签了《关于加强均衡结案工作的实施办法》,与县公安局会签了《关于加强和规范重大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工作的实施细则》、《公诉案件退回补充侦查工作实施细则》、《关于强化刑事案件继续侦查工作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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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化刑事案件继续侦查工作实施意见》是武城县院第一检察部与县公安局在深入协商基础上,切实结合武城刑事案件办案实际情况,联合编发并会签的。该实施意见强调从案件报送审查逮捕时就与侦查机关建立密切联系,对批准逮捕案件侦查取证全程跟踪、监督、指导,将起诉、审判证明标准向侦查环节传导,以审判标准引导开展侦查工作。这是武城县院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责,强化逮捕强制措施作用,有效展现当前“捕诉一体”办案优势的有益探索。同时,《关于加强均衡结案工作的实施办法》、《关于加强和规范重大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工作的实施细则》、《公诉案件退回补充侦查工作实施细则》皆是根据市院下发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武城实际,围绕构建以案-件比为核心的办案质量指标评价管理体系,提升案件侦查取证质量,减少不必要诉讼环节,实现收、结案动态平衡、良性循环,全面提升司法效能的系统办案体系联合会签的。

此次联合会签系列文件,建立、完善和落实提前介入、补充侦查和案件诉讼流转工作机制,有利于加强政法机关协作配合,规范办案,提升效率,确保诉讼活动依法规范高效运行,切实保障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满意度。

武城县院:联合会签四个文件全面贯彻落实“三位一体”办案机制

供稿:李影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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