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罗带货?其中可能会涉及到什么法律风险?其中有什么法考考点?

4月1日,老罗没说相声,开始带货了。老瑞点开了罗永浩的直播间,当时老罗正在带货小龙虾,正在吃饭的老瑞口水直流,甚至有了下单的欲望。想了想正在使用瑞达法考的官方抖音号,还是作罢,就权当省钱了。正在一边吃饭一边看着小龙虾的库存疯狂减少,老瑞也想到了,如果在带货过程中,食品安全出现问题的话,该找商家还是找老罗呢?后来老罗继续带货电子设备,那么问题又来了。如果是带货的电子设备出现了问题,给消费者产生了经济损失或者人身损害,那么消费者该怎么去求偿?这不仅仅是法考中的重要的考点,也是在现实生活中的消费者们没准儿都能用到的法律知识。就此机会,老瑞也找到了瑞达法考、CPA双料讲师刘安琪老师,采访天使老师一段,给跟我一样有着同样疑问的朋友们解解惑。


老罗带货?其中可能会涉及到什么法律风险?其中有什么法考考点?


问1:安琪老师,老罗昨天在抖音开始带货了,销量很好,我也由此产生了几个问题,想请安琪老师解答下。如果带货带的是食品,像小龙虾这种,消费者买来发现食品质量不过关,吃坏肚子了,或者有其他不良的反应,这样应该找商家还是找带货的主播来请求赔偿呢?

安琪老师:小龙虾属于入口的食品,咱们国家有《食品安全法》有专门规定。第一,食品的卖方,实际的商家肯定是跑不了的,他要承担责任。实际的卖家是一个责任主体。第二个责任主体,像老罗,他有个代言人,推荐者的角色。《食品安全法》规定了如果在食品的广告中推荐的食品有问题,推荐的主体也要承担连带责任。第三,抖音这样的平台,消费者是通过这样的平台网购。这样的平台应认定为互联网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他需要对食品的经营者进行资质的审核。你在这里卖,食品经营者有没有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呢?平台有审证监督的义务。如果平台发现了经营者无证,还帮他卖,那么平台也要承担连带责任。所以很简单,卖方肯定有责任,推荐者也有责任,平台若是没有尽到审查监督的义务也是有责任的。

问2:老师,如果把食品换成了电子产品。消费者们在使用电子产品时可能发现产品质量不过关,有瑕疵。或者在使用电子产品的过程中发生了诸如爆炸等类似的事故,为消费者带来了财产损失或者人身损害,这样消费者该如何请求赔偿呢?是找商家还是说找带货的主播?

安琪老师:这个问题很专业,涉及到《产品质量法》当中规定的两类产品责任。一个叫瑕疵,一个叫缺陷。就拿扫地机器人来举例,如果跑着跑着,停了不扫了。这是瑕疵,不符合质量约定和我们对他常规功能的期待。此时基于债的相对性,就等于卖给你不合格的产品,买的找卖的,消费者只能找卖方。另一种就是产品缺陷,它不但不合格,还蕴藏着不合理的危害性。扫着扫着,boom,炸了。家里的猫啊,狗啊,花花草草啊,人都给炸伤了,产生了本产品之外的产品损失和人身的伤害,本质就是侵权责任了。此时的责任主体比较多。第一:卖方。经营者要承担责任。第二,产品的生产者,是你把这个有危险的产品造出来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你找谁,都可以。另外在这个产品的广告中,推荐者也需要承担责任了。因为此时产品有缺陷,是关乎消费者生命健康的产品了。无论是卖方,还是生产者,还有推荐者都有责任。

简而言之,产品瑕疵责任,一对一,买的找卖的。缺陷责任,一对多,找生产者,找销售者,找推荐者都是可以的。

问3:像李佳琦,薇娅,罗永浩,他们这样的带货主播,他们的本质是什么,是个人商超?还是广告代言人?

安琪老师:分情况。我过去看过不少淘宝直播,基本两种模式。第一种,自己开淘宝店,店主形象好,气质佳。自己出来吆喝,他这边开的淘宝直播卖的货都是自己店铺的。这就是和开实体店没啥区别。你开个实体服装店,在门口自己招揽顾客进来,此时应认定为经营者更合理。真有责任,问题,我们会认定是经营者责任更合理。

第二类像罗永浩这样,我也关注到,像昨天卖的货,不是自家公司开的商店,自己来卖,帮别人卖,就是吆喝。虽然不是像电视里传统的形象代言人,其实只不过把形象代言人的角色放到网络上来了。所以只认定他是形象代言人,一个推荐者可能是更合适的。

老罗带货?其中可能会涉及到什么法律风险?其中有什么法考考点?


问4:您在看罗永浩直播过程中,还有没有其他需要法考生们,注会生们关注的一些问题呢?

安琪老师:还真有几个!第一,不说推荐的商品质量好坏,我们认为质量都没问题,希望大家都好。但有以下情况需要注意。昨天老罗也提到了,说《广告法》中,不允许用“最”这种称谓的。“第一”、“最好”、“最牛”这是不行的。你都最好了,让别人怎么活。但昨天很多广告提到:这是全球销量最好的了,最牛的,为了规避《广告法》说了“可能是最牛的”,在某种意义上已经违反《广告法》了。

第二,平台是互联网平台,很多女同学肯定对网购很熟悉。网上购物,有“7天无理由退货”。无论是个人带的货,还是在各平台的买的,如果到手不喜欢,大概率都是可以退的。当然这个法条你可能更熟悉一点,有这么几类是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的。鲜活易腐的。比如小龙虾,你不能无理由退货,到手坏了,质量有问题才能退。而不是不喜欢,否则退的路上,就坏了。在线下载的、消费内容的东西,比如说报刊,图书。一旦开封,你对它的内容已经消费完毕,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的。这点要记住。

第三,《税法》相关。据说罗永浩一晚上就赚了上千万。当时我感慨,如果真的一晚上上千万,平台把报酬打给个人,计个税,税金也是天量的。现在个税改革,有个概念叫综合所得,包括劳动报酬,劳务所得,以及智慧成果的特许权,使用费,打包一起算。最高税率达45%。一晚上上千万肯定到达最高税率。像老罗背后如何做税务筹划?像常见的税务筹划,不要把钱打给个人,要报个税,我这边设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把钱打给个独企业,算个人独资企业的营收。个人独资企业不用缴企业所得税。另外还有一种办法叫核定征税。找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地方,进行核定征税,税率较低。我对这些还是感兴趣的。憧憬一下,哪天我也能一晚上赚上千万,避税的路径,要提前架构好。

相信同学们跟老瑞一样,听了安琪老师的分析,从法考的角度上讲,是比老罗要来的更干货。这次直播让身为法考生,注会生的你,产生了怎样的头脑风暴呢,不妨一起留言讨论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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