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 批捕涉新冠疫情犯罪案件數達“非典”時8倍

新京報快訊(記者 王俊)今天(4月8日)最高檢召開第十八批指導性案例新聞發佈會,據透露,截至目前,批捕涉新冠疫情犯罪案件數達“非典”時期8倍,最高檢第一檢察廳廳長苗生明解釋稱,主要原因是涉疫網絡犯罪突出。他表示,網絡犯罪往往涉案金額大,被害人數眾多,要對違法所得及其孳息要依法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最大限度挽回受害群眾損失。

近年來 檢察機關辦理網絡犯罪案件數量年平均增幅超34%

近年來,網絡犯罪蔓延迅速,檢察機關辦理網絡犯罪案件數量逐年大幅上升,年平均增幅達34%以上。2018年至2019年,檢察機關共批准逮捕網絡犯罪嫌疑人89167人,提起公訴105658人,較前兩年分別上升78.8%和95.1%。

苗生明表示,網絡犯罪高發多發已成為常態,這些犯罪嚴重侵害了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合法權益。

此次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截至目前,批捕的涉疫情犯罪案件數、人數已分別達到“非典”時期的8倍和5倍左右。

苗生明解釋稱,這次疫情發案數較多,主要原因是涉疫網絡犯罪突出。在所有涉疫網絡犯罪案件中,利用互聯網實施詐騙、製假售假、造謠傳謠等犯罪數量最多。

並且,藉助網絡傳播的便捷性和隱蔽性,疫情期間詐騙犯罪發案量大幅增長,截至4月7日,全國檢察機關依法批准逮捕詐騙罪1588件1675人,起訴881件926人,批捕的案件數和起訴的案件數分別佔所有涉疫刑事犯罪案件的58.4%和47.3%。

網絡犯罪被害人數眾多 應最大限度挽回受害群眾損失

網絡犯罪往往涉案金額大,被害人數眾多。苗生明表示,對網絡犯罪案件既要精準打擊又要妥善處置,辦案中要對網絡犯罪涉案款物進行專門審查。督促公安機關依法對網絡犯罪贓款贓物進行查封、扣押、凍結,對違法所得及其孳息要依法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最大限度挽回受害群眾損失。

苗生明透露,下一步檢察機關將深化打擊整治電信網絡詐騙、網絡黃賭毒、網絡套路貸等群眾反映強烈的網絡犯罪,依法嚴厲打擊侵犯公民隱私、危害數據安全、竊取數據秘密以及各類妨害疫情防控的網絡犯罪等。

加強與網絡監管部門和公安機關的協作配合,推動對網絡犯罪的全鏈條打擊。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相互銜接,共同擠壓網絡犯罪滋生蔓延的空間。配合有關部門進一步完善跨境執法司法合作機制,堅決遏制網絡犯罪高發勢頭。

新京報記者 王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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