毀容少女周巖的浴火人生丨又見新聞當事人

毀容少女周巖的浴火人生丨又見新聞當事人

歲哥嘗試推出一個系列:“又見新聞當事人”。

回顧那些新聞事件中的個體,

當圍觀者散去,他們的人生劇如何續演。

8年前的2011年9月,因為情感問題,16歲的周巖被同學陶汝坤當頭澆下打火機油後點燃。

被焚燒後,周巖經7天7夜的搶救治療才脫離生命危險,燒傷面積超過30%,傷勢極為嚴重,一隻耳朵也燒掉了,整個人面目全非。因治療、賠償問題,2012年2月,周巖家人在網上發帖求助,引發全社會極大關注,成為當年熱度最高的新聞之一。

毀容少女周巖的浴火人生丨又見新聞當事人

毀容前

2012年5月10日,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陶汝坤十二年零一個月有期徒刑。

這是一個悲劇的故事,男孩陶汝坤一次衝動的犯罪,毀滅了一個女孩,也葬送了自己的前程。

整個事情簡單、明顯。

可事實上,在當年,大家關注的,竟然不是這個叫周巖的女孩有多麼可憐、我們該如何避免這樣的悲劇再次發生。

在當年,大家關注的問題,竟然是周巖和陶汝坤是不是早戀。

毀容少女周巖的浴火人生丨又見新聞當事人


01.

2012年2月,周巖的家人在天涯論壇發帖《“官二代”橫行霸道,戀愛不成毀容少女》。帖子中說,“安徽審計局高幹”和“合肥市規劃局高幹”的兒子陶汝坤,因“求愛不成”燒傷周巖。

周巖燒傷的照片觸目驚心。這個帖子在幾經轉發之後,“花季少女毀容事件”很快成為爆點新聞,引起廣泛討論。

討論的熱點,除了周巖悲慘的遭遇,還有事件雙方在一個問題上的各執一詞:周巖否認和陶汝坤產生過任何戀愛關係;而陶汝坤的父親陶文則說,二人早戀,案發前一週左右,周巖找了新的男朋友,陶汝坤不能正確對待,對周巖實施了傷害。

2012年3月9日,《南方人物週刊》發表了一篇報道——《“古惑”青春 合肥“少女毀容事件”》。報道中,將周巖和陶汝坤描述為一對早戀的情侶,一對常年逃課的不良青年,“白天逛街,晚上住在酒店”。陶汝坤為了找錢花嘗試搶劫,而周巖竟然是教唆他如何搶劫的那個人。

這篇報道和比它早幾天的《三聯生活週刊》的報道雷同,帶入了強烈的偏見,將事件推向一個奇怪的方向。

很快,網上出現大量類似這樣的評論:

“這家人就是為了騙捐款!”

“事實是,她是個婊子。”

“客觀來說,她是自作自受。”

“早戀活該。”

毀容少女周巖的浴火人生丨又見新聞當事人

不可否認,為了博取社會最大的關注和同情,困境中的周巖家人,將普通科級官員的陶家父母稱作“高幹”,甚至手可通天“干預案件辦理”,利用大眾仇官仇富的情緒強力助推了事件的炒作,將幾個月前的一個“默默無聞”的案件在全國引爆。

可是,這種誇大,並不影響事實本身。

而部分媒體不明來源的報道,對肉體毀滅的受害者周巖及其家人,在精神和人格上進行了第二次毀滅。

02.

在心理學上有一種提法,叫“蕩婦羞辱”。

簡單來說,就是指大眾會因為女性在“性”方面的表現不符合社會期待,去貶低、嘲諷、侮辱她。

蕩婦羞辱在我們日常生活中十分常見,當我們去評論一個女性的穿著暴露,當我們揣測剛升職的女同事的“上位手段”,當我們“苦口婆心”奉勸小姑娘要“自重”時,其實都是在對她們進行蕩婦羞辱。

更為直白的例子是,大眾永遠指責被侵犯的女孩:“你為什麼穿那麼少。”

不得不說,這是一種赤裸裸的偏見和道德暴力。

周巖事件中,大眾將周巖所謂的早戀、刻意隱瞞戀愛史、劈腿這些毫無事實根據的東西作為其“自作自受”的依據,即使這些說法都是是真的,那麼請問:隱瞞戀愛史是罪大惡極嗎?十幾歲談戀愛並且出軌要被判刑嗎?因為說謊被大火點燃是活該?還有人說陶家兒子一輩子都毀了,請問到底誰毀了誰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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歲哥只能說,這個世界對男性施暴者太寬容,對女性受害者太嚴苛了。


03.

自從2011年案件發生後,痛苦從未遠離周巖一家。經過數次全麻植皮,周巖身上長出一條條褐色的樹枝狀疤痕,有幾個位置常常發炎、流膿。她每天都要塗抹疤痕藥膏,天一熱就渾身發癢。

她在牆上貼了一張紙條,上面寫著幾十種身體各個部位必須要做的鍛鍊方式,最下面寫了一行大字:哪裡最緊,活動哪裡。

對周巖來說,美與醜已不是最關心的問題,她想要活下去,生活必須繼續。

央視記者在一次採訪中問周巖,你是怎麼堅持下來的?

“對我來說,要麼死,要麼堅持。為了家人,我不能死。”

數年過去,至今在百度“周巖”貼吧、某乎問答社區,還有許多人在罵她,指責周巖本身行為不端,而沒有什麼人說陶的不對。

這是一種非常可笑又可怕的現象,網線另一端的鍵盤俠們,站在一種莫須有的道德正確上,欺凌受害者。

周巖記得她出院後第一次上地鐵,一名男子一直盯著她看。“我一直在躲,但我往哪躲,他就往哪看。”

更令她難受的是,她找了個位置還沒坐下,鄰座兩個姑娘就像觸電一樣彈起來跑開了。

“我像一個闖入了人類世界的怪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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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如何,她努力地將自己活得像一個正常人。

為了實現自己的大學夢,她用幾乎不能拿起東西的手學習繪畫,以藝體的身份考上了大學。

治療燒傷需要大筆費用,為了賺錢,她加入微商、做代購,在賺錢的同時,還得同時兼顧學校的學業,幾年來,睡眠時間1天只有兩三個小時,一個月的收入做到超過10萬。

2018年11月,有網友發出周巖自稱買了三套房的朋友圈截圖,稱周巖“詐捐買房”,周巖因此再上熱搜。

面對網友的再次辱罵,記者問她是否想過澄清這件事情,她回答說:“忙起來了真的沒時間顧慮那麼多……我現在發現,他們要的不是真相,他們要的只是一個嘴上痛快。”


04.

2016年, 她拍下一組寫真,笑容清澈,眼神明亮。

在照片旁,她寫道:

我活在一具,不認識的軀殼裡,過著16歲的日子。

無法面對那個已經21歲的“周巖”,

我還是那個期待橘子味兒果汁雨的girl,

總想哭卻不敢哭出聲。

噓,天快要亮了一切都會好的。

你要做最堅強的孩子,才能看見陽光。

為了瞭解她,歲哥認真翻看過她的微博,這些年來的點滴,依舊充斥了一個年輕女孩應該有的憧憬和樂觀。

她對生活積極的態度,讓我羞愧,我想也讓大多數人羞愧,特別是那些永遠道德正確的壞蛋。

最後回頭說說陶汝坤。

歲哥到文書網,搜到了關於他的消息,一份減刑裁定。

毀容少女周巖的浴火人生丨又見新聞當事人

裁定圖


因服刑期間表現良好,他獲減刑一年。

2021年10月即將出獄。

等到那時,他26歲半。

(本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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