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新增41項“告知承諾”事項

“實行告知承諾”涉企經營事項突破100項,在舟山申辦企業更方便

即日起,在舟山申辦企業更方便了。記者昨從市市場監管局獲悉,我市進一步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將41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從原來的“優化審批服務”變為“實行告知承諾”。這是繼去年11月25日,我市在全國自貿區率先出臺“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實施方案後,在“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上再次走在全國前列。

“此次‘證照分離’改革,是去年8月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的:要求在自由貿易試驗區率先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市市場監管局是“證照分離”改革的牽頭單位,據該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這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一次重要實踐,旨在進一步優化我市的營商環境。

此次新增的41項改革事項,涉及12個部門,均是把“優化審批服務”改為“實行告知承諾”。如涉及市市場監管局的共有8項,包括特種設備生產單位許可,廣告發布登記,食品生產許可,藥品零售企業許可等。涉及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的有4項,包括國內水路運輸業務經營許可,港口經營許可等。涉及市海洋與漁業局有3項,包括水產苗種生產審批,漁業捕撈許可證審批等。相關部門還包括市農業農村局、市氣象局、市商務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委宣傳部、市衛生健康委、市應急管理局、市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局、市住建局等。

“將‘優化審批服務’改為‘實行告知承諾’,看似簡單,實則是一次打破隱形‘玻璃門’過程,給企業帶來的便利是實實在在的。”據該位負責人介紹,新增41項實行告知承諾事項後,我市依託大數據,配套推出“申請書+承諾書”的模式,將申請材料個性化分類為“必要性”(企業書面承諾在規定時間內予以補交)和“非必要”(企業書面承諾免於提交)兩大要素,更精準地服務企業。

以市場監管局的新增告知承諾事項為例,該負責人介紹,原來每個事項申批,企業必須按要求遞交資料,相關部門審核通過後才能拿到證照經營;改為“告知承諾”後,根據相關部門數據聯網,重複資料不用多次遞交,企業如果某些資料未能第一時間提供,可以通過自行承諾的方式,審批部門先給證照,企業滿足必要條件後可先經營後補資料。

此次在“告知承諾”事項實現擴面提質,是我市前期“證照改革”的又一次深化,也為打造“信用准入城市”破題。在前一輪改革中,我市通過核對國、省、市三級事項清單,梳理出在市縣級審批權限內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涉及25個政府部門、共計169項(含委託下放91項),其中根據國家要求、結合地方特色,實行告知承諾的60項,優化審批服務的122項。此次新增41項是對優化審批服務事項的再改革,截至目前,我市“實行告知承諾”事項已突破100項。

(具體新增事項見列表)

我市新增41项“告知承诺”事项
我市新增41项“告知承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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