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法院“三个转变”高效化解道交纠纷

海门法院认真落实中央讲话精神,建立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实现矛盾纠纷全流程、阳光化、便捷化处理,将司法为民理念切实落到实处。去年,诉前化解道赔纠纷800余件,赔付金额1.13亿元,成为全省首个赔付金额破亿平台,受到南通市委政法委书记姜永华批示肯定。

转变理念,变“不诉不理”为“人民中心”。一是组建专业团队精调快审。1名员额法官、3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组成“1+3+1”团队,配备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根据案件标的、伤亡情况等特点对纠纷进行精准分流,发挥法官助理和人民调解员的调解专长,为当事人提供专业化的司法服务。二是坚持平台共建共治共享。在市委统一领导和政府大力支持下,积极争取公安交警、保险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共同进驻一体化平台,形成多机构实体化、一体化联合办公模式,满足当事人对“一站式”解决纠纷需求。三是强化信息技术运用。充分利用信息化、大数据成果,打破部门信息壁垒,实现数据互通、程序互联,及时为当事人提供高效、准确的司法服务。

转变模式,变“线下处理”为“一网通办”。一是探索在线诉讼。在传票中添加道交一体化工作二维码,并随传票一并寄送“电子调解告知书”,引导当事人通过平台在线处理纠纷。建立微信工作群平台,开辟在线提交诉讼材料、在线质证开庭、在线确认协议效力、在线送达裁判文书通道,实现全流程线上办案,涉外地当事人、保险公司纠纷在线调解成功率达50%以上。二是推动在线鉴定。在江苏省及上海市范围内筛选出有鉴定资质的14家鉴定机构作为备选,积极推动南通地区所有鉴定机构入驻一体化平台。诉前组织当事人在线选定鉴定机构,鉴定机构在线出具鉴定报告,让鉴定流程公开、透明。三是实行在线理赔。当事人、保险机构统一使用平台中内嵌的在线理赔器,实现事故处理标准一致,避免当事人产生差别化预期。四是用好网络宣传。通过法院微信公众号、电视广播等渠道广泛宣传平台应用,提升群众对一体化模式的知晓度、接受度、信任度与参与度。当前,所有道交案件都先交由平台处理。

转变机制,变“诉中处理”为“诉源治理”。一是整合服务功能。法院、公安交警部门、保险机构三大主体集中办公,一站式提供诉讼引导、诉讼立案、诉前(诉中)保全、诉讼(保全)缴费、诉前调解、司法确认、诉讼审理八大功能,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二是实行多调联动。积极推进道交事故调解组织建设,协调市司法局派驻人民调解员和公益律师,推动保险行业调解、法院司法调解、人民调解、律师参与的多元调解工作。调解不成功且当事人均到场的,当即立案开庭审理,缩短审判周期。三是推行鉴定前置。在法院作出裁判前,当事人可在任意环节启动调解机制,在诉前调解阶段双方即可自愿启动司法鉴定程序,鉴定意见全程有效,切实提高纠纷解决效率。道交纠纷处理期限由原来47.56天缩短为23.74天。(郭玉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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