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屋檐下的“扒手”

同一屋檐下的“扒手”

杭州日报讯“请你们一定要帮我看看,我遇到了很诡异的事情。”2018年9月底,刘女士来到杭州医保稽查处求助:她爱人蔚某从没有生病就医,医保证卡也放在自家抽屉里,当天闲来无事查询医保账户,却发现医保账户里的钱全都不翼而飞。再查记录发现,发生的就诊医疗费用有某医院的门诊和住院费用。说着,刘女士出示了爱人的市民卡和医保证历本,并再三确认两人都没有将市民卡和医保证历本借给他人。

事情来得蹊跷,稽查人员从就诊医院入手,很快找到了线索,约来了涉嫌冒用的就诊人员。在事实面前,就诊人张某不得不承认冒用蔚某医保证卡就诊的事实。

原来,张某2018年初来杭,与蔚某在同一家公司上班,租住在同一户人家。2018年5月不慎摔伤骨折,当时因公司为其参保不久,处于待遇等待期,不能享受医保待遇。为了省钱,张某便悄悄拿走了蔚某的医保证卡冒用就诊治疗,事后又将证卡放回原处。没想到东窗事发,医保稽查人员找上门来,张某悔之不及。

张某“冒用他人的基本医疗保障证(卡)就诊,骗取基本医疗保障待遇”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支出6918.95元。杭州医保行政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按骗取金额的2倍对他进行了行政罚款。因张某骗取医保待遇金额较大,已达到诈骗罪的量刑标准,已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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