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这是每个司机驾车守则
最重要的一条
然而
福鼎有位大哥
不仅醉酒驾车
还主动报了警?
2020年2月18日晚,被告人陈某兵酒后驾车行驶在福鼎市店下镇的道路上,后行至福鼎市店下镇某加油站准备加油时,因醉酒头脑迷糊弄错了加油卡,当场与加油站工作人员发生了争执。
随后,陈某兵打电话报警。民警接警后赶到现场发现陈某兵系酒后驾驶机动车,便依法提取其血液样本进行鉴定。经鉴定,陈某兵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10.83mg/100ml,为醉酒驾驶。
福鼎法院认为
被告人陈某兵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规,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考虑被告人陈某兵自行打电话报警,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系自首,可从轻处罚。
遂依法判决,被告人陈某兵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注意
“驾前贪杯,驾后伤悲”。
小编在此温馨提示,行车不喝酒,喝酒不行车,同时拒绝疲劳驾驶,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莫因一时之误,毁了两个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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