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高新區法院適用速裁程序審結首起刑事案件


南陽高新區法院適用速裁程序審結首起刑事案件

2020年4月8日,南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分黨組書記、院長何志依法適用速裁程序,通過三遠一網系統審理並當庭宣判了高新法院全面履職以來的首起刑事案件。


南陽高新區法院適用速裁程序審結首起刑事案件


被告人張某因涉嫌盜竊罪,由高新區檢察院依法向我院提起公訴。由於審查起訴階段嫌疑人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公訴機關提出了具體的量刑意見。庭審過程僅用15分鐘,真正實現了簡案快審。庭審前,何志院長作為該案承辦法官,認真查閱了全部卷宗材料,並對因家庭困難未委託辯護人的被告人指定了法律援助律師為其辯護。庭審過程中,何院長核實被告人身份後,依法詢問被告人是否同意適用速裁程序,審查被告人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的自願性,告知被告人有認罪認罰從寬的權利,以及適用速裁程序審理的方式及法律後果。被告人當庭表示認罪認罰,堅決改正錯誤。鑑於嫌疑人的認罪悔罪表現,並結合公訴機關量刑意見和建議,何院長對該案進行當庭宣判。庭審結束後,被告人遠程核對了庭審筆錄並簽字確認,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我院堅持疫情防控與審判執行兩不誤,院長帶頭實現了網上辦案常態化。本次庭審,我院通過網絡系統遠程在線開庭,實現了犯罪案件的“快立、快審、快判”的新型辦案模式,真正落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既提高了辦案效率,節約了司法資源,又保障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和疫情防控需要。


此次適用速裁程序審理高新法院全面履職以來的第一起刑事案件,是我院在司法改革的背景下緩解人少案多、優化司法資源配置、提高辦案質效的一次有益嘗試。下一步,我院將對適用速裁程序的細節問題與公、檢機關進一步會商,使速裁程序形成常態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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