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新规”兑现,这3笔费用别再交了,月省千元还有收入赚!

日常居住过程中,各项纷繁复杂的小额物业费十分常见,大部分购房者不在乎这些事,也不清楚哪些费用不用交,只要开发商、物业“师出有名”地收费,那业主们就心安理得地缴纳,最终白白浪费很多钱。

物业“新规”兑现,这3笔费用别再交了,月省千元还有收入赚!

从2019年末到2020年初,已经有多个城市“新规”兑现,包括了物业管理和物业费的新规定,总结下来有以下3点需要注意:

1、小区公共区域的物业服务费,今后别再交了。

根据我国最新的《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小区业主缴纳物业费的标准是按照房产证上登记的建筑面积执行的,不存在额外的公共区域物业费。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小区公共区域的管理费、物业费、水电费、设备设施维修费,都已经包含在业主所缴纳的物业费当中,由物业公司从收取的物业费中支出。所以物业公司额外收取公共电费、公共维修费、公共物业费等是不合理的,可以不用交,一年可能有好几千元。


物业“新规”兑现,这3笔费用别再交了,月省千元还有收入赚!

2、违背《物业合同》多收取的费用,不用再给。

业主缴纳物业费应该注意2点,第一是物业合同规定的收费内容是否符合国家合同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的收费标准,这是双方确定权利义务的合法前提;第二点,在实际收费过程中,是否存在超出物业合同收费的情况,如果有则已经违背《合同法》规定,可以拒交或者咨询当地物价部门。


3、小区公共区域的收入,应该归全体业主所有。

通常情况下,小区公共区域如电梯、走廊、门卫、公共过道等地方的收入都进入了物业公司的口袋,这是不合理的。根据《物权法》规定,小区私有产权区域的归属、分配、经营归产权归属人所有,公共产权区域的所属、分配、营收归公共区域所有人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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