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曝光(第二期)!

警示曝光|镇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曝光(第二期)!

桌上贪杯,路上“添悲”

为严防因酒驾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全力保障我县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镇雄交警部门始终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严惩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不动摇。但仍有部分司机我行我素--酒后驾驶。

警示曝光|镇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曝光(第二期)!

现将镇雄交警近期查处的一批

酒后驾驶违法人进行曝光

<table><tbody>驾驶人车辆类型车牌号违法行为申庆喜二轮摩托无号牌酒后驾驶徐焕金二轮摩托无号牌酒后驾驶易忠雄小型轿车
云C3S570酒后驾驶胡建奎二轮摩托云CJM166酒后驾驶王必龙三轮摩托鄂S929M3酒后驾驶罗受福二轮摩托无号牌酒后驾驶胡建才二轮摩托云CKQ344酒后驾驶
王世才小型轿车云AL2W88酒后驾驶黄佑聪二轮摩托云CGS848酒后驾驶王德智二轮摩托云CRP735酒后驾驶/<tbody>/<table>警示曝光|镇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曝光(第二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该标准规定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为饮酒驾车;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毫克/100毫升为醉酒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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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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