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銀行迎小微企業金融服務“考試”,監管將從這五方面來打分,看看如何能得滿分?

近期,銀保監會在全面梳理現有政策制度的基礎上,結合各方反映的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實踐中的問題,起草了《商業銀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監管評價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探索建立起一套商業銀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監管評價機制。

《辦法》所囊括的評價指標主要包括五方面:信貸投放情況,體制機制建設情況、重點監管政策落實情況、產品及服務創新情況和監督檢查情況。監管還會將評價結果劃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四級四個評價等級,評價結果作為對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相關的評先創優、政策試點、獎勵激勵等的主要依據。讓我們來看看,在這場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考試”中,滿足哪些標準可以讓銀行交出“滿分答卷”。

新增小微企業首貸戶數將被納入考核範圍

一是信貸投放情況,包括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兩增兩控”。所謂“兩增”是指銀行的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較年初增速不低於各項貸款增速、貸款戶數不低於上年末的,這樣的情況銀行可以得到滿分。

“兩控”是指銀行要控制貸款成本和資產質量,貸款成本完成當年監管目標的,以及各項貸款不良率不高於同類機構平均水平且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不良率不高於自身各項貸款不良率3個百分點(含)的商業銀行可以得到滿分。

《辦法》還將考核銀行對於小微貸款的信貸資源傾斜,18家大中型商業銀行的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佔各項貸款比例(或新增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佔各項貸款新增規模的比例)超過10%或較去年提升0.5個百分點(含)以上可以得到得滿分。對於地方性法人銀行而言,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佔各項貸款達到一定比例或較去年提升1個百分點(含)以上的可以得滿分。

在細分小微企業市場上,對於大中型商業銀行(不含郵儲銀行)而言,單戶授信總額3000萬元及以下的小微企業貸款增速高於各項貸款增速的可得滿分。對於郵儲銀行及地方性法人機構來講,單戶授信總額500萬元以下的小微企業貸款增速高於各項貸款增速的能得滿分。

在拓展對小微企業服務覆蓋面情況方面,《辦法》表示要考核銀行對小微企業首貸戶服務的情況,當年小型微型企業貸款客戶中,新增首貸戶數佔比不低於同類機構佔比,或者完成了監管部門提出的首貸戶佔比量化目標的銀行可得滿分。

第二項考核內容是體制機制建設情況,包括綜合服務機制、風險管理機制、資源配置機制、核算與考核機制等情況。

三是重點監管政策落實情況,包括小微企業續貸、授信盡職免責、金融服務信息披露等情況。

四是產品及服務創新情況,包括信用信息運用方式、產品服務模式、服務效率提升、信用貸款及中長期貸款投放等情況。

五是監督檢查情況,包括規範服務收費、報表數據質量等情況。

評價結果將作為對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獎勵激勵的重要依據

有了一套系統而全面的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監管評價機制後,那麼監管評價結果,也就是考試結果的“好與壞”將如何運用呢?

《辦法》明確,將通過以下方式強化小微企業金融服務評價結果運用,進一步發揮監管評價的導向作用:會將評價結果作為對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相關的評先創優、政策試點、獎勵激勵等的主要依據,優先選擇或推薦評價結果較好的商業銀行。而對於評價結果為三級、四級的商業銀行,監管部門將提出針對性的改進措施,並加強監管督導。

另外,商業銀行應將評價結果寫進每年銀行的社會責任報告、年報裡,向社會公眾公開披露本行上年度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情況。

《辦法》規定了商業銀行小微企業服務按年度開展評價。銀保監會對全國性商業銀行進行監管評價,地方性法人銀行由屬地銀保監局進行監管評價。

盤古智庫高級研究員吳琦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辦法》在之前“兩增兩控”的基礎上,進行了進一步優化和完善,比如考慮首貸戶數、續貸、信用貸款等現實難題;也通過正向激勵機制給予商業銀行一定空間,比如盡職免責等。這體現了差異化原則,也具備較強可操作性,符合金融委引導信貸資源更多地支持中小微企業和民營企業的要求,有利於緩解小微企業的融資難題。

但疫情衝擊下,小微企業面臨生存之困,紓困救急的融資需求更加緊迫。一是小微企業的現金流吃緊,資金斷裂風險高企;二是前期金融扶持政策更多向大企業傾斜,難以覆蓋到小微企業;三是寬鬆的宏觀金融政策未有效傳導至微觀企業,存在流動性空轉的風險。

吳琦表示,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題無法一蹴而就,需要久久為功,《辦法》需與貨幣政策、財政政策和產業政策有效協同,比如儘快解決制約銀行的資本金不足、完善小微金融業務風險補償機制等問題,才能發揮更大作用。

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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