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虻】:是迷茫,是真与假之间,光与暗之间的恍惚

生活,不管在哪里都是一样:丑恶,腐败,毒虫成灾,充满可耻的隐秘和黑暗角落。尽管如此,生活依然是生活,他必须好好地生活下去。

【牛虻】:是迷茫,是真与假之间,光与暗之间的恍惚

《牛虻》一书是作者伏尼契受到当时身边革命者的献身精神的激励写成的。它生动地反映了19世纪30年代意大利革命者反对奥地利统治者、争取国家独立统一的斗争,成功地塑造了革命党人牛虻的形象。

正如书封皮上所写,这本书也许真的影响了三代中国人。在我看来,这是一本典型的红色小说,和前苏联的那些作家描写的热血青年有相似的地方,读完以后让人精神受到极大的鼓舞,也能让人感受到为了国家牺牲自己的崇高品质。但是,这部小说还是和其他红色小说有一些差异,我想只有读过这部小说的人才能体会到。
故事发生的背景是19世纪的意大利,当时的意大利四分五裂,很大一部分领土被奥地利帝国所占据,为了反抗侵略者实现意大利的独立,很多年轻人自告奋勇组织起来,成立意大利青年党,主人公亚瑟正是其中的一员。可惜的是,就在他们还未发动起义时亚瑟被捕,一些组织者也遭到逮捕,当时亚瑟深爱的琼玛误以为是他供出了那些同伴,不愿意再见到他,心灰意冷的亚瑟回到并不关心自己的兄长家,又发现了自己原来是母亲和深爱的教父私通生下的孩子,他接受不了这个残酷的现实,假装投河自尽,实际偷渡出境。十多年过后,他以一个令人尊敬的革命党人牛虻的身份回国,并且还想通过自己的努力进行抗争,他遇到了成为寡妇的琼玛,遇到了成为红衣主教的生父,不过他一点也不想提起过去。在运送武器的行动中,他被捕了,红衣主教发现牛虻原来是自己的儿子,但这时的牛虻逼迫主教在他和上帝之间进行选择,要么放弃上帝和信仰和他一起走,要么就把他处死。红衣主教无奈的同意处死自己的儿子,直到牛虻死后他才幡然醒悟,他痛苦的后悔,最终也得病死去。

【牛虻】:是迷茫,是真与假之间,光与暗之间的恍惚

一个兼具青春浪漫与革命豪情的小说,那时的革命不止流血牺牲,更是浪漫的探寻,追求真理和信仰。

年轻的资产阶级革命者亚瑟,从幼稚到逐渐成熟。在父亲、女友、自己、革命四者之间选择了革命,并毅然为之牺牲。也许热切的革命者根本不需要人性,或者套用一句俗话来说,是革命者把对自己和家人的热爱施给了革命和人民。

但是,真的怀疑过,如果一个人连自己都不爱、连家人都不爱,没有爱人,只有革命激情,这是一个怎样可怕的人啊?他对革命的热情究竟是出于一种什么样的力量,因为他都失去了爱人的基本能力,这样的革命热情难保会变得畸形。

英雄也会儿女情长,有这个情,才能老吾老,幼吾幼,才能推而广之。牛虻的选择也是有缘由的,从蒙蔽到出走,到抛弃,到自毁,到真正投身革命中。他有爱人的时候,是慢慢从狭小的爱中走出来,而走到最后又重温了长久之前的爱。所以,虽然他有抛弃父子之爱,有逃避情侣之爱,但是这些感情都是真实可信的。

记得以前有人给巴金的《家春秋》写评论,说家慧在爷爷死时还充满感情的大叫“爷爷”,这是小资产阶级的什么什么。写这个评论的人必然是一个冷血的人,是一个默然的共产主义者,是一个不合格的共产主义者。一个真正的革命者是能够儿女情长的人,是一个感情丰富的人,虽能舍小义而为全局,但不是冷血无情之辈。

作者对牛虻个性的描写非常真实,人物形象立体丰满,作者不回避牛虻人性中的弱点,如他吸食毒品以遏制疾病之痛,饱含热情,人物呼之即出。

“誓言有什么用?誓言约束不了人。如果你对一件事情有了某种体会,那就会约束你。如果你没有某种体会,什么也不会约束你。

牛虻这本书的主线是信仰——爱情——革命。作为信仰者的亚瑟,在得知被欺骗的“真相”之后破灭对一切的期待。爱情也没有眷顾亚瑟,反而以“自杀”死亡结束。在革命者牛虻身份中,他脸上的伤疤代替了内心的伤痛,革命代替了信仰。轰轰烈烈的戎马生涯中,深埋于心的爱情和亲情使冷酷壮烈的英雄形象看上去有血有肉,可爱动人。

“我们身在深渊的两边,想牵起手来是不可能的。”

父子相认本该是多么温馨的场面,这里却成了死亡的前奏曲。知道了自己身世的亚瑟渴望着父亲以父亲的名义而非神父的名义来爱自己,知道了这愿望不可能实现后就宁愿在精神上折磨自己爱的人,知道了父亲在儿子和宗教面前难以选择一个同时抛弃另一个之后陷入深深的绝望。他们的父子情在亚瑟青少年期以师生的形式出现,在他得知真相之后以敌对的形式复现。除了被下死亡判决前在监狱里那次谈话,他们从未在一起正视这血肉亲情。

【牛虻】:是迷茫,是真与假之间,光与暗之间的恍惚

“我是爱你的,琼玛,当你还是一个难看的小姑娘的时候。”

琼玛,或者波拉太太,真是个可怜的人,半生都在因伤害了别人而产生的内疚与悔恨的泥潭里挣扎,并且那个被她伤害的人一直默默地拒绝原谅。最痛苦的地方在于,说不定她早就认出经常与自己契阔谈宴的同好就是她的青梅竹马,爱与怨恨的矛盾却让她每每在希望像梅尔塞苔丝对唐泰斯那样大胆地挽留时,无法在亚瑟而非牛虻面前表露自己的真实感情。

【牛虻】:是迷茫,是真与假之间,光与暗之间的恍惚

很显然,这部小说以悲剧收场,牛虻死了,红衣主教也死了,牛虻一直想对琼玛说的话只能通过一封简短的信表达。在那封信中,牛虻提到了尽管琼玛认出他告诉他自己多么后悔他为什么仍然忘不了旧日的怨恨,那就是爱。好让人无奈而又感动的爱,但我想的确那就是爱。同时,我知道牛虻还是爱着红衣主教的,尽管他受了这么多年的欺骗,但当他看见红衣主教跪着祈祷时,还是忍不住的流泪,他最终还是选择把自己的身份告诉主教来换取那短暂的团聚。可惜,他给红衣主教出了一个无比艰难的选择题:在他和上帝之间选一个,太残忍,但这就是现实。

最早以牛虻自喻的是苏格拉底。他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对当时社会不断实行针砭,以求督促社会不断改革,即使为此而死,也在所不辞。苏格拉底:“我被神派到这个城市里来,好比是马身上的一只牛虻,职责就是刺激它赶快前进!”

亚瑟变成了牛虻。一点一点,历尽人世凄凉,变成了残疾、丑陋、刻薄而令人敬爱的牛虻。

人性的悲剧让他的红衣主教父亲再一次选择了上帝,亲手签下了行刑的命令,而后发疯至死。爱情的悲剧,让他一辈子爱的琼玛只能在看到信后幡然悔悟亚瑟的存在。惊心动魄的冲突,一点点把他带向深重的悲剧……


还是那么喜欢纯洁的亚瑟,那个微偏脑袋揪树叶的19岁男孩。而牛虻,他被最信赖的人欺骗过,被最爱的人伤害过。依旧坦然、真诚地对这个世界。 他告诉我们,成长是艰难的,哭过,泪擦干了,就长大了,坚强了。


人,到底为什么而活。即便看了几遍这本书,依旧迷茫。

活着也好,
死了也成,
从此我就永远成了,
一只快乐的牛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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