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那些事,兩條腿走路的大明——文官制度和皇權不下鄉

明朝是中國歷史上一個相當奇葩的朝代,它是最後一個由漢民族建立的政權,而其後少數民族入主中原,並在近代寫下了不光彩的一頁,導致許多左派青年極度懷念明朝,為所謂的“天子守國門,君王死社稷”津津樂道。但歸根結底地說,明朝的滅亡是咎由自取,是統治者及官僚體系犯下的一系列錯誤所導致。

明朝那些事,兩條腿走路的大明——文官制度和皇權不下鄉


當然,明朝能延續276年,在全部統治過程中基本上維持了穩定的中央集權,並且留下了一系列的文化遺產,其統治模式自然有諸多可取之處。這裡就來重點聊聊明朝穩定行進的“兩條大腿”。

文官制度

整個文官制度是一個非常大的範疇,它包括了文官體系的建設,以及中央對地方的分權與集權。明朝的官僚更像是專業官僚,而不是宋朝時期的文人士大夫(專業文人,兼職做官)。明朝官僚體系的穩定是明朝統治能穩定持續的基礎。而且另一方面,明朝從根本上解決了藩鎮的毒瘤,實現了中央控制地方而又不干涉地方的“集權體系”。

  • 文官制度的建立

我們今天批判明朝科舉取士的“八股文制度”,但實則正是這樣的機械單一的制度,催生了明朝獨特的文官制度。八股文禁錮了思想,而對於統治者而言,這正是他們的目的。一個聽話做事的官僚,遠比一個有自我思想的官僚更討喜。明朝的文官相較於歷史上其他時期的官僚,有兩個特點,一是顯得更專業,二是顯得更刻板。

唐宋時期的官僚就顯得沒有明朝官僚那樣“專業”,唐宋的官僚,尤其是宋朝,他們更像是文人而不是專業官僚。如韓愈、歐陽修、王安石、范仲淹、蘇軾等。科舉制度根本上都是從文人裡選官,但做官與寫文章不同,做官不需要文人那種不切實際的浪漫主義情懷。而明朝採用八股文之後,文人的浪漫氣息就被“閹割”了。在文化人,明代的詩詞遠不如唐宋,便是這個制度的根本原因。另一方面,只能研習《四書五經》,並只能根據古書(主要是朱熹的《四書章句集註》)內容來展開論述,導致明朝文官的思想日趨統一,進而形成固定的行為範式。這種閹割了浪漫、自我情懷的文官,也變得更加“專業”。

明朝那些事,兩條腿走路的大明——文官制度和皇權不下鄉


與此同時,明朝的文官在思想上更加刻板,他們對於政治理想的固執程度遠超其他朝代。比較突出的例子就是明嘉靖時期的“大禮儀之爭”以及明萬曆時期的“國本之爭”。雖然權臣對抗皇權在歷朝歷代均有體現,但與明朝這種形式又完全不同。本質上這兩個時期並沒有類似霍光、曹操這樣的權臣,但整個文官系統卻出奇一致地對抗皇權,這不得不說是一種奇觀。

  • 消滅藩鎮

藩鎮是造成唐朝統治不穩的根本原因,而之後的宋朝為了消除藩鎮卻又矯枉過正,導致宋代武備孱弱,成為“軟柿子”。明朝在官僚制度建設上既消除了藩鎮割據的危險,也保持了相對強大的武備系統。即便在明朝的最後時期,我依然認為明朝不是輸在了戰場上,而是輸在了政治上。

在信息傳遞效率低下的古代,統治一個龐大的疆域不可避免地要受到統治半徑的制約。中央政府能監管的區域是有限的。對於遠離中央的地方,勢必要選擇其他人代為管理。封建王朝通常採取的方式是分封藩王,但這種方式嚴重妨礙了中央集權,最終的局面就會如同歐洲一樣,分裂成諸多小國。中國自隋朝之後就徹底解決了地方選官問題,但是對於地方權力如何制約則經歷了幾百年的實驗。明朝繼承了元朝的行省制度,將各地方嚴格分割(大致就是現在的各省),並分別設立布政使、按察使、都指揮使“三權分立”的官僚,分別主管行政、司法、軍事。後期為了進一步協調地方,增加了督撫等職。但督撫相對於唐時期的節度使,既受到其他官員的監督制約,也缺乏集財權、事權、兵權於一身的土壤,最終形成了既受中央約束,又能因地制宜便宜行事的行政體系。這種有效的中央集權在明朝的整個過程中應當都算得上是穩定的,而明朝也從未出現足以威脅皇權、自行廢立的大權臣,更沒有像唐朝中後期一樣藩鎮割據。

明朝那些事,兩條腿走路的大明——文官制度和皇權不下鄉


皇權不下鄉

皇權不下鄉也是明朝制度上的一大創舉,這個制度消弭了階級上的“統治半徑”,使得最頂層的皇權但最底層的平民之間,獲得了互不打擾的穩定局面。明朝的“皇權不下鄉”建立在宗法制度基礎上,有效地調動了鄉紳、小地主勢力,以宗族為基礎實行基層自治。宗族的話語權某種程度上甚至高於地方父母官,對於瑣碎的宗族內部事務,政府完全置身事外,避免了底層官員藉機斂財壓榨百姓。(關於明代宗法制度,筆者另有一篇文章詳述)。

明朝那些事,兩條腿走路的大明——文官制度和皇權不下鄉


宗族文化迄今為止依然是我國傳統文化裡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最重要的起源便是明朝。這種制度的建立來源於明朝建立者朱元璋的個人經驗,卻在不經意間形成了獨特的文化。如果說以往的宗族文化只存在於世家大族裡,那明朝以後宗族文化已經擴散到每個基層家庭。由於宗族文化的調和,明朝朝堂上的混亂不會對底層造成過多的影響。明萬曆年間,皇帝創造了三十年不上朝的記錄,中央政府停擺,但底層社會卻並未發生較大的混亂,這不得不說是得益於“皇權不下鄉”的制度優勢。

結語

明朝的皇帝大多數是荒唐的,尤其是中後期以後的皇帝,少有作為。但明朝皇權卻從未被權臣架空,明朝社會也一直保持了相對穩定,其276年的國祚遠比唐代289年國祚質量更高。當然,明朝刻板的文官體系也註定了其缺乏變通能力,缺乏扶大廈於將傾的能力。而宗法制度則註定了其限制商業流通的特性,從根本上杜絕了資本主義繁衍的土壤。清襲明制,這兩個制度進一步發揚穩固,直到被現代文明體系徹底打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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