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也是能力,模仿是經濟騰飛的翅膀

“山寨”這個詞最早起源於廣東語系,用來特指華強北等大量的廣東地區的電子仿製品,從最早的按鍵手機的模仿,到後來各種高端智能機的模仿。

隨著行業的淘汰的升級,現在山寨機的市場越來越小,國產手機也步入自己的正軌,已經成為正規軍,佔據手機市場的半壁江山。

我們都覺得“山寨”是個貶義詞,其實模仿仿製也是一種能力,創新也是從模仿中出來。也許,有人會說這個概念不正統,對真正的創新不尊重。

首先,作者想說的是,世界上所有的發明創造,都是人類智能的產物,發明人應該受到尊重,所以我們有了專利和專利權這種奇怪的東西。發明者理應受到尊重,這是不爭的事實。但是,一個專利產品,如果在很短的時間內,別人就能夠模仿出來,也說明其沒有技術壁壘,並不能算有多麼超前的技術。專利權反而成了很多商人謀利的工具,自己搶先註冊一個專利,在數十年之內把利益牢牢抓在自己手裡。

所以,我們把所有發明都歸為創新產品,似乎是我們這個時代的笑話。能在短期被模仿的產品,只能說是智慧工作的產物,並不能稱為真正的發明。比如舉個例子,像前段時間超火的電影“我不是藥神”講訴的一個真實故事:一家德國公司研製的抗血癌藥物,只要服用就可以保證病人和正常人一樣生活,使病症完全消除,但是價格是其成本的近百倍,癌症患者吃不起。而一家印度公司也研製成功了這種藥,是仿製還是自己研發我們無從知曉,不過印度公司以比正牌藥低幾十倍的價格出售,可以說是癌症病人的福音。不過德國公司專利權在手,想盡辦法這種控告印度,最終這家印度藥廠關門。像這種專利權,真的有利於我們人類社會的進步嗎?

日本二戰後百費待興,其為了快速的恢復經濟,大多數製造業公司都是模仿美國和歐洲的產品和經營模式,從汽車業的豐田,到NIKON相機,到電腦和生活用品,日本人都無不盡力模仿,並在原產品的基礎上深入研究進行改進。日本這段黑歷史,現在造就了日本產品在世界範圍內的口碑。

隨著時代的推移,我們可以看到有技術壁壘的公司,別人也不能輕易的將其產品完全仿製,像蘋果的操作系統,像飛機發動機,都要經過長期的研究,完全吸收其原理和設計思路,才能在理論上有開發量產的可能。所以,仿製者也是需要非常高超的能力的。

我們中國製造,可能最開始也被很多人詬病”山寨”味道太濃。其實,山寨是一種能力,不是哪個國家想山寨就能做好的。山寨也是我們社會進步的基礎,像萊特兄弟發明了飛機,而把飛機推廣運用的,卻是那個時代被萊特兄弟上告法庭的各個美國的仿製公司。

山寨是一種能力,把人類智慧繼承延續的能力。像今天的日本,已經把模仿產品和企業,做成教科書,體系式的模仿流程,就是為了快速的學習到先進技術和商業概率,快速轉化。所以,我們在呼籲需要中國創造時,也不要忘了模仿也是一種能力,山寨也是創造的基礎。把基礎打好,才能有更好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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