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敖東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股東大會未出現否決議案的情形。

2.本次股東大會無變更以往股東大會已通過決議的情形。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1.股東大會屆次: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

2.股東大會的召集人:董事會

3.股東大會的主持人:李秀林

4.會議召開的合法、合規性:經公司第九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通過,決定召開公司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本次股東大會會議召開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深圳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5.會議召開的日期、時間:

(1)現場會議召開的日期、時間:2020年4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00開始。

(2)網絡投票日期、時間:

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投票時間:

2020年4月10日的交易時間,即9:30—11:30和13:00—15:00。

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開始投票的時間為2020年4月10日上午9:15,結束時間為2020年4月10日下午3:00。

6.會議的召開方式:本次股東大會採用現場表決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和互聯網系統(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體股東提供網絡形式的投票平臺,股東可以在網絡投票時間內通過上述系統行使表決權。

7.會議的股權登記日:2020年4月3日。

8.出席對象:

(1)在股權登記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東或其代理人。

於股權登記日下午收市時在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公司全體普通股股東均有權出席股東大會,並可以以書面形式委託代理人出席會議和參加表決,該股東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東。

(2)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3)公司聘請的律師。

(4)根據相關法規應當出席股東大會的其他人員。

(5)參加現場會議及網絡投票的股東及股東授權委託代表合計【117】人,代表股份數【398,143,844】股,佔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34.2332】%。其中參加現場會議的股東及股東授權委託代表【8】人,代表股份數【388,770,344】股,佔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33.4272】%;通過網絡投票的股東合計【109】人,代表股份數【9,373,500】股,佔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8060】%。

9.會議地點:吉林省敦化市敖東大街2158號公司辦公樓六樓會議室。

二、提案審議表決情況

(一)提案的表決方式

本次股東大會採用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表決方式,並對提案進行逐項表決。

(二)會議審議議案表決情況

■■

注:1.比例(%)指每項提案同意、反對、棄權的股份數量佔出席本次臨時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比例。

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

注:1.比例(%)指每項提案同意、反對、棄權的股份數量佔出席本次臨時股東大會中小投資者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

表決結果:以上提案經逐項表決後均已獲得出席本次臨時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2/3以上通過。

三、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1.律師事務所名稱:北京市京都(大連)律師事務所

2.律師姓名:楊姍姍、王麗穎

3.結論性意見: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與召開程序、召集人與出席人員資格、表決程序與表決結果均符合《公司法》、《股東大會規則》等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本次股東大會會議決議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

1.經與會董事和記錄人簽字確認並加蓋董事會印章的股東大會決議;

2.法律意見書;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吉林敖東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4月11日

本文源自中國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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