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一公交车司机斗气,上演“别车大战”...


青海一公交车司机斗气,上演“别车大战”...

http://qh.12348.gov.cn

很多司机在开车上路时

遇到加塞、堵车

或者是相互超车

或多或少都会犯点路怒症

青海一公交车司机斗气,上演“别车大战”...

这不,前两天

就有人一言不合就撞

青海一公交车司机斗气,上演“别车大战”...

案情回顾

3月15日16时40分许,张某驾驶车辆在乐都区碾伯镇怡春路北段丁字路口等待放行交通信号灯时,公交车司机巨某某对张某进行辱骂,并驾驶载有乘客的公交车故意向左打方向阻挡张某驾驶的正在起步行驶的小轿车,造成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巨某下车二话不说朝张某面部一拳。事发后,巨某被传唤至碾伯派出所。经调查,3月15日16时30分许,张某驾驶车辆从互助沿扎碾公路到乐都游玩,车辆行驶至新乐大街火巷子南口公交站时因寻找高速路入口降速行驶,公交车司机巨某因张某驾驶车辆的降速行驶致使自己驾驶的公交车被迫减速停驶而心生怨恨。在行驶到怡春路北段丁字路口时,发现张某驾驶的小轿车在等待红绿灯,于是斗气上演了“别车大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乐都区公安局依法对巨某进行了行政处罚。


狭路相逢并非勇者胜

有时暴怒会成为害人害己的利刃

与其心烦气躁令事情变得更糟

倒不如心平气和让糟糕的事情变得更好

青海一公交车司机斗气,上演“别车大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我国《刑法》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为故意伤害罪。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路怒族的暴力行为,通常也构成寻衅滋事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对“寻衅滋事罪”作出规定,即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 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如果有追逐竞驾以及在繁华路段发生“较劲”行为,则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青海一公交车司机斗气,上演“别车大战”...

“路怒症”这是病得治!

给大家一些最简单直接的建议:

1,保证足够的睡眠,因为在发困的情况下开车,人会更容易暴躁,并且容易发生危险驾驶。

2,提前规划好路线,给自己预留足够的时间去你要去的地方,堵在车流中加上周边嘈杂的喇叭声,时间充裕会让人不那么紧张和着急。

3,当你在驾驶室里看到别的车挑衅超车时,千万要记住,那并非针对你,而是那个驾驶员固有的习惯,保持情绪淡定。


青海一公交车司机斗气,上演“别车大战”...

车多人杂

还有一些人违规行车

很容易引爆车主的心中怒火

遇到恶意别车等违规行为

可以通过视频等方式保留证据

交给交警处理

小伙伴要注意保持平和宽容的心态

退一步海阔天空

别让事态失控得不偿失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

可登录12348青海法网(http://qh.12348.gov.cn)或12348青海法网微信公众号

留言咨询或实时咨询

在线律师免费提供法律帮助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