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知的警鐘

【家國天下·群體】

1 現代性與大屠殺

這是一座工廠,它有著那個時代最先進的科技與體制。這裡奉行建立理想世界的園藝文化,迅速鎖定會阻止“文明進步”的群體和個人,將他們“請出組織”;這裡有最高效的官僚機制,分工明確、照章辦事,領導下達命令,下級會不遺餘力地迅速拿出實施方案;這裡有各行各業的專家,經常進行不同的實驗與討論,為任務的完成提供物質、技術、心理與制度支持。

現在,我們調整一下鏡頭,走近一些看看這裡的真相:

這個工廠的名字叫“納粹集中營”,他們的“原料”是鮮活的生命,成品是600多萬猶太人的死亡。

思想、技術與制度的進步,本該是現代性的產物,可彼時,他們卻真實的成了殺人利器。

已故的社會學家齊格蒙·鮑曼基於對二戰的研究,寫出了《現代性與大屠殺》一書。在書中,他提出了一個發人深省的觀點:二戰期間的種族滅絕並不是德意志民族一次反常的行動,而是現代性的一種表現。理性精神與高效組織在特定環境下會催生出大屠殺那樣的災難!對此,鮑曼教授提出,必須要修正道德在主導社會理論視野裡所佔的地位。

人離開了道德與良知,就像羊群離開了牧羊人。我們以為為所欲為是自由,羊入虎口或跌下懸崖時才發現,原來自己傻到離開了保護卻還沾沾自喜。

良知的警鐘

2 我們與惡的距離

或許你認為這是危言聳聽,那我們來看看近在咫尺的冷漠:曾經,甘肅的一名女孩跳樓自殺,圍觀者有的起鬨鼓掌,有的揣測是不是炒作,有的開直播發視頻,起名“快跳!別耽誤警察叔叔的時間!” 曾經,一名兩歲的女童走在巷子裡,被一輛麵包車兩次碾壓,幾分鐘後又被一小貨櫃車碾過,事件發生後的7分鐘內,有18名路人經過,但都視而不見,漠然而去。故事重提並不是為了譴責道德的淪喪,而是想邀請你進行一次“浸入式體驗”:如果當時你在現場,你會怎麼做?值得注意的是,你所在的現場並不是人人見義勇為的美好世界。在你周圍的是鼓掌嬉笑的人群,或者匆匆離去的行人。我們有沒有做“傻掉的異類”的勇氣?

去年大火的華語神劇《我們與惡的距離》以一起無差別殺人案為切入點,將人性中的幾個片段真實地呈現在觀眾面前。劇中,兇手李曉明在電影院開槍,造成9死21傷。槍響過後,不再是受害者的眼淚與大快人心的法庭判決,善惡的邊界漸漸模糊。媒體人宋喬安的兒子在槍擊案中遇害,她無法走出喪子之痛,用酗酒和工作麻痺自己。在單位,她成了冷酷易怒的女魔頭;在家裡,粗暴冷漠地對待丈夫與女兒;得知自己的員工李大芝是兇手的妹妹時,她突破職業道德,對其進行跟蹤與偷拍。“死者母親”的身份,似乎為她給別人造成傷害賦予了“正當性”。另一邊,李曉明的父母似乎並不是什麼助紂為虐的惡徒,反而在輿論和媒體的壓力下,過上了痛苦煎熬的生活:他們下跪道歉卻依然無法取得大眾的原諒,賣房子、關手機、四處躲藏,但仍然不被放過。大多數人自以為站在惡的對立面上,不知道自己也是手拿利刃的兇手。律師王赦在同事眼裡是人權鬥士,他頂著壓力為李曉明辯護,並想弄清楚兇手無差別殺人的原因,為社會提供預防經驗;可在家裡,他是一個為了自己的理想而忽視妻女的偏執自私的人。然而他知道,自己與罪犯之間並沒有多少距離。年少時他差點參與一場後果嚴重的鬥毆,就因為遲到兩分鐘錯過了。而他的兩個朋友,一個死了,一個被判無期……

這部劇讓我們看到:沒有義人,一個也沒有。這不是“好壞”的問題,而是我們與惡之間,根本就沒有距離——惡就在人的心裡。俄國作家果戈裡在遺囑中有一段發人深省的話:“我們不應該在遇到一切突如其來的損失之時陷入哀傷之中,而是應該嚴格地審視自己,需要思索的不是別人的黑暗,不是天下的黑暗,而是自己心中的黑暗。靈魂的黑暗可怕至極,為什麼需要等到冷酷的死神已經站到你面前時才發現這靈魂的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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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與惡的距離》片段截圖

3 良知的敵人

這時候我們不禁要問:“人的良知呢?人為什麼會對罪惡失去敏感呢?”或許,良知的遺棄並不是一個主動的行為。當我們自以為是時,當我們用自己建立的是非觀來為自己辯白、為他人定罪時,良知就被我們的標準排除在外。

《罪與罰》中,拉斯柯爾尼科夫殺死了一個放高利貸的老太婆,他為自己辯解道:“罪?什麼罪?我殺了討厭、惡毒的蝨子,放高利貸的老太婆。她對誰也沒有益處,她吸窮人的血,殺了她可以贖回十樁罪,這算犯罪嗎?”妹妹杜尼婭絕望地大喊道:“哥哥,哥哥,你這是說什麼?你畢竟殺人了!”

人能驕傲到什麼地步?驕傲到用自己的觀念重新定義這個世界!被害者被兇手定義成“不是人”,所以可以隨意殺戮;而當大眾用言語去虐殺咒詛兇手甚至是兇手的家人時,後者顯然也沒有被前者當成“人”來看待。

良知督促人遵守應有的秩序。當人打破秩序、自定善惡時,良知也就被逐步摧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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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尋回良知

也許,尋回良知的開始,是先看到自己的“不能”:我們不是善惡的標準,也沒有全知的視角,無法憑著自己分辨善惡,也沒有能力靠著自己的意志做對、做好。真正危險的人,是不認識自己,盲目自信“我能行”的人。這樣的人會拒絕監督,在黑暗中受到誘惑而不自知;這樣的人拒絕接受幫助,傷害到別人之後,痛下決心“下次不會了”,幾天之後又會重蹈覆轍。

越知道自己不行的人,越會接受訓誨與幫助。良知會讓人在出手傷人時難過憂傷,讓人在行不義時受到嚴厲公允的責備,讓人在認識到自己的黑暗後就近光明,驅散內心的危險源。良知不是目的,而是人的保護,在罪惡前喝令人止步,督促人尋找和就近真理。

遺棄良知得不到“為所欲為”的“自由”,只會把人推進罪惡的牢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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