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官變貪官的背後,到底因為什麼《潛規則》?

圖 | 網絡

文 | 春苗

前記

人文類的書看的少,這本《潛規則》是出於友人推薦。書中敘述了中國歷史上無數的官場案例,生動有趣,詼諧幽默,發人深省。

清官變貪官的背後,到底因為什麼《潛規則》?

《潛規則》

在潛規則的陰影中,封建社會的帝王、官員、百姓有著不同的處境和抉擇,細解其中的利害關係,深感無奈,不勝唏噓。

潛規則

潛規則,大致定義為:人們私下認可的行為約束,這種行為約束是在社會各主體中自發生成的,違背正義觀念或制度的,交易成本最低的原則和規矩。

清官變貪官的背後,到底因為什麼《潛規則》?

潛規則會幫助勢力集團獲取不正當的利益,而利益的最初來源便是平民百姓,且任何官員和百姓如若侵犯潛規則,則必招致排擠報復,甚至殺身之禍。

為何如此?只因古時官官相護,為了共同利益。一個新上任的小官,先不說平步青雲,想要保住自己的官位,就必須打點上級官員和各路關係,否則就被視為不懂規矩的另類,必然受到各種利益集團“莫須有”的彈劾和迫害。

而官員的正式工資寥寥無幾,根本負擔不起這個開支,如書中介紹到明朝的官員待遇情況,一個縣太爺的月薪相當於人民幣1130元,一年不到1萬4千元,收入水平比自耕農強不了多少。

但每年孝敬上司、送往迎來拉關係和考滿朝覬的花費就要20~80萬元!你猜猜這些錢能從哪來?老百姓身上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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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邏輯就是“新官墮落定律”的基礎,而這個定律卻是由明太祖朱元璋總結的,在他當皇帝的第十八個年頭說道:“我效古人任命官員,將他們派往全國各地。沒想到剛剛提拔任用的時候,這些人既忠誠又堅持原則,可是讓他們當官久了,全都又奸又貪。

為何不上訪?

所以,天下人都知道,百姓才是最終的冤大頭。為了獲得高額的“賄賂費用”,於是重複徵稅,變相加稅的情形自然就會出現。

百姓難道不起來反抗嗎?當然會,然而這些官員卻有“合法傷害權”,不管你是耕農還是財主,總能找出辦法害你,大大小小的冤假錯案也由此產生。

一個知縣想報復,會調動一切關係,把握案件的模糊之處來害人,這就是所謂的“官斷十條路”,換句話說就是案子怎麼斷都不算錯。

如此強大的“害人技能”,換成是你,你怕不怕?

所以多數百姓想對官員表達的意思是:我們承認你們能害我們,我們掏錢,你們別再用這種手段害我們了。

唉……

清官變貪官的背後,到底因為什麼《潛規則》?

有人會說當官的胡作非為,百姓可以到朝廷上訪啊!

那我們再看看書中的真實故事:清光緒初年,眉山縣每次收稅都多收50塊錢,百姓心裡痛苦,有一個叫

李燧的生員很是仗義,他義憤填膺的走了5千里去上級告狀。

然而他卻把上級惹怒了,這明顯是想斷了上級的財路啊,所以被誣陷為斂財,革除了他的生員資格,還被投入了大牢,一關就是12年,幾次都差點被殺掉。

就為了50塊錢攤上這事兒,你覺得劃的來嗎?所以結果大家都是:打掉牙齒往肚子裡吞,屈死不告狀!

對於像李燧這樣的兄弟,大家只能拱手抱拳,背地裡敬他是條漢子了。

官員之間的潛規則

官員之間潛規則就更復雜了。炭敬、冰敬、別敬,三節、兩壽等都給提前備好咯。

由於利益關係,官員間必然會產生官官相護的權勢集團,集團核心人物將會自己的心腹安排到各個崗位上,以便收割利益。

清官變貪官的背後,到底因為什麼《潛規則》?

當然,也會有剛正不阿的官員存在,比如明朝的禮部尚書孫丕揚,職責是負責為皇帝挑選賢才,他不願意讓路,又不敢得罪皇帝身邊的宦官。

雙方勢均力敵,後來孫丕揚放棄安排幹部的權力,同時也取消了宦官的灰色權勢集團的肥缺索取權。

那麼問題來了,如何挑選賢才並安排職位呢?答案:抽籤唄!能有什麼辦法?一點辦法都沒有。

結果是,能士賢臣不能上位,朝中一盤散沙,長此以往,國將不國,這個時代的結束也就進入了倒計時,悲夫!

清官變貪官的背後,到底因為什麼《潛規則》?

打貪官

昔時的教訓歷歷在目,雖然“打貪官”任重道遠,但一個王朝若意在久遠,不打能行麼?!

作者也感嘆:“野火燒不盡”,燒掉的只是表面,地表下的草根還活著。奈何人心還是那顆“食、色,性也”的心。

本書對於廟堂之高的人,是有深遠意義的。只有做到釜底抽薪,徹底改良滋生“野草”的土壤,才能免於重蹈從秦漢到清明歷代王朝都繞不開的覆轍。

而作為普通人的我們,姑妄讀之,也能開拓視野,瞭解古往今來的歷史中,那鮮有人說的、潛在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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