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過節購卡,發票如何處理?(企業所得稅)

每逢節日,公司都會購買預付卡,取得這類型的發票,如何處理?

十一過節購卡,發票如何處理?(企業所得稅)


購買預付卡環節取得的“不徵稅”發票,可以證實企業真實發生的購買行為,應該在實際處置預付卡時根據不同的情況進行稅前扣除。

1、購卡贈送客戶,維護客戶關係。

企業購買預付卡將其作為交際應酬費贈送給客戶,此種性質屬於企業所得稅概念中的業務招待費範疇,應憑藉購買預付卡時取得的發票以及相關的贈送明細,按照業務招待費進行稅前扣除。

2、購卡作為促銷方式贈送給客戶。

企業購買預付卡,銷售時將其以買贈的形式贈送給客戶,例如達到一定的銷售額即可贈送一定額度的預付卡,此時應憑藉購買預付卡時取得的發票以及相關的贈送明細按照銷售費用稅前扣除。

3、購卡作為福利發放給員工。

企業購買預付卡將其作為節日福利等發放給員工,這屬於集體福利的性質,應憑藉購買預付卡時取得的發票以及相關的贈送明細,按照職工福利費稅前扣除。

4、購卡自己消費。

有的企業為了方便業務,購買預付卡自己使用,這應根據其實際用途按照管理費用、生產成本等稅前扣除。但此種情況在購卡環節不能憑藉發票稅前扣除,而應在實際消費環節憑藉相關單據稅前扣除。

十一過節購卡,發票如何處理?(企業所得稅)

總結:在實際處置預付卡的環節連同其他材料可予以稅前扣除。企業在發放預付卡時,即已經完成了對該預付卡的處置行為。

而如果預付卡自用,則應在實際消費環節方可稅前扣除,因為自用的情況下,實際消費才是實際處置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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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規定:

第八條 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第九條 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以權責發生製為原則,屬於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付,均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屬於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已經在當期收付,均不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本條例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七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有關的支出,是指與取得收入直接相關的支出。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產經營活動常規,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或者有關資產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三、單用途商業預付卡(以下簡稱“單用途卡”)業務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一)單用途卡髮卡企業或者售卡企業(以下統稱“售卡方”)銷售單用途卡,或者接受單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預收資金,不繳納增值稅。售卡方可按照本公告第九條的規定,向購卡人、充值人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三)持卡人使用單用途卡購買貨物或服務時,貨物或者服務的銷售方應按照現行規定繳納增值稅,且不得向持卡人開具增值稅發票。

第七條 企業應將與稅前扣除憑證相關的資料,包括合同協議、支出依據、付款憑證等留存備查,以證實稅前扣除憑證的真實性。

十一過節購卡,發票如何處理?(企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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