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满洲国赤十字社旧址位于长春市朝阳区北安路23号,原为长春市儿童医院办公楼。
伪满洲国赤十字社旧址地上二层、地下一层。1937年7月,伪满洲国红十字社筹备委员会成立;1938年7月16日,伪满政府公布《“满洲国”红十字社法》。同年10月1日,伪满洲政府将红十字社“满洲”委员部和伪满恩赐财团普及会合并成为“满洲国赤十字社”。伪满洲国赤十字社作为伪满政权军事和卫生省部门的外围救护组织,主要负责开展保健和宣传活动、战时救护伤病员等,并在各地设分社。1945年8月日本无条件投降后,伪满洲国赤十字社阶梯。
1957年长春市儿童医院成立后,旧址作为院部办公楼使用。20世纪90年代末旧址曾一度由吉林省法学会使用。
比较让人遗憾的的后来对外出租,现在已经成为了宾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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