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少年骑车经过汉江一桥不慎“闯祸”成被告,被索赔18万

“真没想到这么快能拿到钱,这下我能安心外出复工了”,担保机制促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17岁少年骑车经过汉江一桥不慎“闯祸”成被告,被索赔18万

4月3日,安康铁路运输法院法官利用担保机制,成功调解了一起道路交通损害赔偿案件,在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达成的被告自愿支付给原告18万元赔偿款的协议,因被告只有17万元,剩余的1万元法官建议被告父母找担保人,最终达成了由担保人薛某对剩余的1万元履行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原告李某的儿子一边清点着17万元的赔偿款,一边激动地向法官说:“真没想到这么快能拿到钱,这下我可以安心地外出复工了。”2019年6月9日,17岁的未成年人被告柯某驾驶电动车驶至安康汉江一桥时,同前方原告李某驾驶的电动车相撞,致使原告倒地头部严重受伤,交警部门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柯某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作开颅脑手术花费5万余元医疗费,经伤情经鉴定为七级伤残。原、被告就赔偿问题多次协商未果,原告遂于2020年3月3日诉至安康铁路运输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其各项损失40余万元。

疫情期间为促使各方当事人及家人尽快复工复产,避免给当事人增加诉累,承办法官了解到原、被告的家庭均很困难,此案件若简单判决,涉及伤残等级的争议需重新鉴定而增加诉讼成本,后期执行难度可能很大甚至无法执行,于是,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电话沟通调解,宣讲法律法规,因被告是未成年人,被告的父母系本案共同被告,法官一方面努力说服被告父母向其亲友、乡亲们求助筹款,并建议被告父母找担保人,另一方面说服原告及家人体谅被告的难处,降低其诉求。经过法官多次调解,在法官的主持下,最终达成了由担保人薛某自愿对剩余的1万元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并保证于今年9月底履行完毕,逾期未履行自愿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承担双倍利息,由担保人支付。

通讯员 金林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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