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赌博平台每日流水竟高达20余万!检察官揭秘赌博网站背后的陷阱!](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赌博前先转账给“财务员”充值积分,
押中根据赔率返回分数,不中扣分
根据剩余积分找“财务员”
兑换相应的钱。
这样的网上赌场
每日“流水”竟然高达20余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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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参与经营的张某
从每日“流水”中抽成即可获利
这样的“生财之道”能让张某发财吗?
案情回顾
作为网络赌博爱好者,
久而久之,
他便萌生了参与赌博网盘经营的念头。
据张某供述,2016年11月,他联系了赌博群内专门经营赌博网盘的“龙哥”。“龙哥”向张某传授“经营之道”的同时,还把自己的上家介绍给张某。各项“准备工作”就绪之后,张某组建了微信赌博群,并且找了蔡某及其表弟李某帮忙管理。张某负责和上家联系,蔡某负责赌博软件和微信赌博群的管理,李某则负责收、换赌资。时间一长,加入微信赌博群的人越来越多,每日最少的流水也有3、4万元。
当他们三人正做着发财梦时,
2018年3月,警方将蔡某和李某抓获,
2019年2月张某被抓捕归案。
检察官审查
检察官发现张某就赌资金额、实施犯罪时间长短等问题的供述存在避重就轻的情况。最终,检察官在多次审查取证后,追诉遗漏犯罪数额260余万元,该案赌资共计316余万元。据此,翔安区人民检察院以开设赌场罪依法对张某提起公诉。最终张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近年来,
司法机关对赌博的打击力度逐渐加大
但是依旧有许多“赌徒”蠢蠢欲动
将网络作为掩护他们赌博的外衣
关于网络赌博,这些知识你知道吗?
检察官揭秘
建立网络赌博网站也属于开设赌场吗?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明确指出: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借助于虚拟网络平台开设的赌场,
与传统实体赌场相比,
不再受时间、场所、规模的限制,
逐步呈现出全新的犯罪态势,
其涉案人数、金额、社会危害都会更大。
除此之外,
网上赌博平台中藏匿着许多
诈骗陷阱你知道吗?
4种网络赌博形式最为常见
第一种:互联网赌场,利用网站(包括各种APP)为工具,以直播的方式进行,赌客可实时看到赌桌上的一些情况。用户只要通过注册个人账户并且充值,就可参加赌博,如百家乐等。
第二种:利用体育竞技,包括福利彩票和六合彩等作局,通过某种规定的公式去算出一种赌博标的,再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下注,比如赌球。
第三种:利用带有红包功能的平台组织赌博,这也是从近年来在多个社交网络平台上出现的一种新型的赌博形式。
第四种:利用一些休闲游戏的平台来进行赌博,常见于一些棋牌类游戏里。
一输就跑、只赚“平台费”、“网络出千”
这些都是网络赌博组织者常用的伎俩,
网络赌博利用人性的弱点,
极易让人沉迷其中不能自拔,
甚至倾家荡产。
检察官提醒
别再说什么“小赌怡情”。赌博违法,只有远离赌博才是正道。
厦门翔安检察院
福建法治报新媒体中心
联合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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