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 關於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

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

關於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

(2020年4月3日)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中醫藥工作的重要論述,促進我省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意見》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健全中醫藥服務體系

(一)加強中醫醫療機構建設。強化以中醫藥服務為主的辦院模式和服務功能,建立健全體現中醫藥特點的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健全評價和績效考核制度。圍繞“一干多支、五區協同”戰略部署,整合省級和成都市中醫優質資源,打造西部中醫高地,創建國家區域中醫醫療中心;支持市(州)中醫醫療機構協同發展,建設省級區域中醫醫療中心;加強縣(市、區)中醫醫院建設,加快補齊短板,提升綜合服務能力。推進西醫醫院中醫藥科室建設。支持社會力量舉辦中醫醫療機構。

(二)夯實中醫藥基層服務陣地。到2022年,力爭實現全部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設置中醫館,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均能提供中醫藥服務。發揮縣級公立中醫醫院作用,推進醫療衛生共同體建設。推進中醫藥人員“縣管鄉用、鄉管村用”,鄉鎮衛生院的中醫藥人員佔醫藥人員總數20%以上。建立對鄉村基層中醫藥人員的補償機制,加大對鄉村基層中醫藥人員的扶持力度。在全科醫生特設崗位計劃中明確中醫醫師比例。加強中醫適宜技術推廣基地建設。

(三)提升中醫藥信息化支撐能力。以中醫辨證論治、非藥物療法、中醫護理等基礎信息系統建設為重點,推進中醫醫院間縱向貫通、橫向聯通、業務協同、數據共享,夯實醫療聯合體、醫療衛生共同體和專科聯盟。以建設中藥材一、二、三全產業鏈可追溯應用系統為重點,實現從中藥材種植、加工、銷售、配方、調劑到煎藥和配送的全閉環信息化管理。以建設中醫藥文化宣傳信息系統為重點,加強中醫古籍和經典名錄整理,促進全社會了解學習中醫藥文化。充分利用中醫藥大數據資源,推進雲計算、物聯網、人工智能及區塊鏈技術應用,為全省中醫藥行業發展提供數據支撐。

二、強化中醫藥在健康四川建設中的獨特作用

(四)發揮中醫藥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的作用。完善中醫藥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管理體系和院前急救體系。統籌規劃縣級以上公立中醫醫院獨立傳染病區建設,規範設置發熱門診。建立重大疫情中醫藥人群預防和早期介入治療機制,健全中西醫結合體制機制,依據中醫辨證論治等理論,及時推出中藥預防和治療方案。依託現有資源,建設省、市、縣三級中醫藥應急基地和應急隊伍,加強中醫藥應急能力建設。

(五)彰顯中醫藥在疾病治療中的優勢。推進國家區域中醫(專科)診療中心建設,加強國家和省級中醫重點專科(專病)建設,支持做優做強骨傷科、肛腸科、兒科、皮科、婦科、眼科、針灸科、推拿科及心腦血管病、周圍血管病、脾胃病、腎病等專科專病。聚焦腫瘤、糖尿病、重症胰腺炎、艾滋病、感染性疾病、老年痴呆、兒童多動症和抗生素耐藥問題等,開展中西醫協同攻關,形成可推廣的診療方案。篩選並及時向社會發布中醫治療優勢病種、適宜技術和療效獨特的中藥品種。加快省中醫藥循證醫學平臺建設,推動中醫經典病房建設。

(六)增強中醫藥在疾病預防中的作用。將更多中醫藥項目納入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加強重點人群中醫藥健康服務管理。在老年人、婦女、兒童等重點人群和慢性病患者中推廣中醫治未病干預方案。實施“中醫四季養生行動”,推出一批運動保健養生項目及相關產品,將中醫治未病理念融入群眾健康教育。加強中醫醫院治未病科室建設,在西醫醫院中醫科、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開展治未病工作。到2022年,縣級以上中醫醫院全部設置治未病科室。

(七)提升中醫藥特色康復能力。依託現有資源建設省級和區域中醫康復中心,促進中醫藥、中華傳統體育與現代康復技術融合。研發推廣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療效確切、中醫特色突出的康復輔助器具。探索開展中醫家庭病床康復服務。建設高水平中醫藥運動醫學健康中心,推動我省中醫藥機構與國際國內重要體育賽事舉辦機構開展協作。推動一批中醫運動處方在慢性病管理中運用。

三、推進中醫藥全產業鏈發展

(八)加強資源保護與中藥材產業發展。加強川產道地藥材種質資源和原產地保護,建設一批川產道地藥材種子種苗繁育基地和標準化、規模化道地藥材生產基地,打造一批中醫藥產業發展重點縣。制定川產道地藥材目錄和相關省級地方標準,探索制定實施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範的激勵政策。指導中藥企業、中藥材種植(養殖)合作社和職業經理人等應用現代理念、技術、標準和設施,引領中藥材產業提檔升級。探索建立中藥材第三方質量檢測體系,建設省級中藥資源動態監測和信息服務平臺。到2022年,基本建立川產道地藥材生產技術地方標準體系、質量等級評價制度,全省中藥材種植面積達800萬畝。

(九)促進中藥飲片和中成藥質量提升。加快制定修訂省級中醫藥標準和炮製規範。推進中藥材產地初加工標準化、規模化和集約化發展,鼓勵在產地建設初加工基地。建立健全中藥飲片、中成藥質量標準評價和安全評估體系。完善中藥材流通行業規範,鼓勵建設中藥材及中藥飲片物流基地,完善標準化和現代化的中藥生產工藝流程和提純技術。加大中成藥上市後評價工作力度,按照國家部署建立與公立醫院藥品採購、基本藥物遴選、醫保目錄調整等聯動機制。支持獲得國家地理標誌證明、商標註冊保護和具有歷史沉積的中藥材和中成藥品牌建設。推進中藥材和中成藥企業重組升級。促進中藥飲片傳承創新發展,全面推行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開展已上市中成藥再評價。到2022年,川藥綜合產值達1200億元。

(十)推進中醫藥健康服務業發展。鼓勵設立以中醫藥健康養老為主的護理院、療養院,加強中醫藥養生保健服務機構建設,大力發展中醫藥養生保健。構建以成都為核心的中醫藥健康旅遊創新發展核和川南、川東北、攀西中醫藥健康旅遊發展區及川西北民族醫藥特色旅遊發展區“一核四區”發展格局,支持創建一批中醫藥健康旅遊基地(項目),打造一批中醫藥健康旅遊精品線路。鼓勵商業保險機構開發與中醫藥健康管理相關的保險產品。支持將具有長期傳統食用習慣、屬於食藥物質目錄內品種且尚無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川產道地藥材,按程序納入地方特色食品管理,鼓勵開展藥膳、食療等研究、開發和利用。創作一批文化創意產品,開發中醫藥保健品、化妝品、保健器械等商品。

(十一)完善中藥註冊管理和質量監管。制定省級經典名方、民間驗方目錄,推動成果轉化。積極爭取建設區域藥品審評分中心,鼓勵建立區域中藥製劑中心。健全中藥製劑審批制度,支持醫療機構應用傳統工藝配製中藥製劑,建設調劑使用管理平臺,提高調劑效率。建立健全中藥材追溯地方標準,完善我省中藥安全監測體系,加強對中藥生產、流通、使用等單位和環節的監督檢查,堅決查處違法行為。承擔藥品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要加強對中藥飲片、中成藥、中藥製劑的監督管理。鼓勵各級各類中醫醫療機構參與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哨點醫院建設,加快省、市兩級藥品不良反應監測機構人員職業化、專業化建設。落實中藥生產企業主體責任,推進中藥企業誠信體系建設,加大失信聯合懲戒力度。

四、加強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

(十二)改革人才培養模式。深化中醫藥院校教育改革,堅持以中醫藥專業為主體,突出中醫藥辦學特色。支持成都中醫藥大學“雙一流”學科建設,支持西南醫科大學等爭創國家中醫藥重點學科,鼓勵有條件的高等學校增設中醫藥類專業。將中醫課程列入臨床醫學類專業必修課。鼓勵符合條件的中醫藥中等學校提檔升級,提高我省中醫藥職業技術教育水平,為基層培養更多優秀中醫藥人員。建立省級“西學中”人才培訓基地,鼓勵西醫學習中醫,允許未接受規範中醫教育的非中醫類別醫師通過學習考核後提供中醫服務。支持社會力量舉辦中醫藥職業培訓,引導具備條件的職業院校增設中醫藥產業、康復保健等相關專業和課程,支持中醫康復技能人才培養。

(十三)優化人才成長途徑。建設高層次人才培養基地、名醫傳承工作室等人才培養平臺。支持中醫藥院校與其他高等學校、科研院所聯合培養高層次複合型中醫藥人才。支持院士、國醫大師後備人才團隊建設,持續加強省十大名中醫、省名中醫、省中青年名中醫等高層次人才梯隊建設。健全與職稱評審、評優評先等方面掛鉤的中醫師承製度、繼續教育制度。培養中藥材種植、中藥炮製、中醫藥健康服務等方面技能人才,開展中醫藥文化傳承、對外合作等專項人才培養項目。完善確有專長人員考核實施細則,支持中醫醫院設置中醫(專長)醫師崗位。

(十四)健全人才評價激勵機制。落實允許中醫醫療機構突破現行事業單位工資調控水平、允許中醫醫療服務收入扣除成本並按規定提取各項基金後主要用於人員獎勵的要求,完善公立中醫醫療機構薪酬制度。深化中醫藥職稱制度改革,優化職稱評價標準,注重中醫藥理論水平和業務能力。在省“千人計劃”“天府萬人計劃”等省級重大人才工程評選中加大對中醫藥人才的支持力度。按照國家部署,推動建立中醫藥行業表彰長效機制。

五、推進中醫藥傳承與開放創新發展

(十五)挖掘和傳承川派中醫藥文化精髓。加強“天回醫簡”等中醫藥出土醫學文獻文物研究與運用。將具有原創性的四川中醫藥項目納入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予以保護,加大傳承傳習和宣傳闡釋力度。加強名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川幫”老藥工傳統技藝傳承,實施數字化、影像化記錄保護。打造一批中醫藥文化宣傳教育基地,推進中醫藥博物館事業發展。設立中醫大講堂,紮實開展中醫藥“六進”活動,推動中醫藥健康知識納入中小學教材。

(十六)加快推進中醫藥科技創新。建立多學科融合的中醫藥創新平臺,佈局一批重點實驗室、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技術創新中心。加強省中醫藥轉化醫學中心等中醫藥研發平臺建設,培育一批中醫藥科技創新團隊,推進企業、科研院所、高等學校、醫療機構等產學研用一體化協同創新。設立四川省中醫藥研發風險分擔基金,加大對中醫藥科技的投入,承接中醫藥關鍵技術裝備重大專項。強化激勵,按照有關規定擴大科研自主權,加速科技成果轉化。

(十七)大力促進民族醫藥發展。加強民族地區中醫類醫院基礎設施建設,推進信息化、重點學科、重點專科建設,提升民族醫藥服務能力。依託現有資源建設民族醫藥研究院。加快民族醫藥人才培養,遴選推廣一批民族醫藥適宜技術。支持以藏、彝、羌、苗醫藥為重點的民族醫藥產業發展,制定一批地方質量標準,盤活一批休眠醫藥品種,建設一批產業基地,打造一批品牌產品和支柱企業。到2022年,依託現有資源建成省藏醫醫院、省藏羌醫醫院和省彝醫醫院。

(十八)積極推動中醫藥對外交流與合作。大力開展中醫藥海內外宣傳推介,依託高層互訪、友城交往、開放活動等,構建四川中醫藥“健康絲綢之路”。協助相關合作國家制定中醫中藥相關標準。鞏固和擴大中醫藥海外中心建設,支持中醫藥服務出口基地建設。加強中醫藥國際交流合作,持續推進“中醫藥國際合作基地(四川)”“中國-葡語系國家和地區中醫藥國際合作基地(四川)”等國家級基地高質量發展。深化與粵港澳大灣區科技創新合作,加強與臺灣地區中醫藥交流合作,全面加強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中醫藥合作,推進川、滇、黔、桂等區域中醫藥融合發展。

六、改革完善中醫藥管理體制機制

(十九)統籌推進中醫藥全行業管理。充分發揮省推進中醫藥強省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作用,市(州)、縣(市、區)明確相應工作機制,統籌做好中醫藥發展規劃、標準制定、質量監管、經費使用等工作。堅持中西醫並重,各有關部門制定實施中醫藥相關政策措施要充分聽取並吸納中醫藥界的意見。省、市、縣要明確或設置承擔中醫藥管理職能的機構,合理配置人員力量,結合實際完善落實舉措,同時將本意見實施情況納入綜合目標績效考核。建立健全中醫藥綜合統計報告制度。

(二十)完善支持保障機制。建立持續穩定的中醫藥發展多元投入機制,市級以上政府要設立發展中醫藥專項資金。加大對中醫藥事業發展投資力度,改善中醫醫院辦院條件。大力支持中醫藥產業發展,在工業、農業、林草相關專項資金中統籌安排資金支持中藥材種植、生產及加工等。充分發揮相關政府投資基金的引導作用,支持中藥產業發展。對符合條件的中醫醫療機構的建設用地,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依法以劃撥方式取得。擴大中醫醫療、養生保健、中醫藥健康養老服務等用地供給。落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中藥材種植所得免徵企業所得稅等稅收優惠政策。鼓勵商業保險機構投資中醫藥服務產業。

(二十一)完善中醫藥價格和醫保政策。加大中醫醫療服務價格支持力度,將適宜的中醫醫療服務項目和中藥按規定納入醫保支付範圍,合理調整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的項目價格,引導中醫藥適宜技術使用。將符合條件的中醫醫療機構納入醫保定點醫療機構,醫保總額控制指標向定點中醫醫療機構傾斜。逐步將中醫診療效果明顯、診療方案明確、診療技術成熟的疾病納入按病種付費範圍,合理確定付費標準。探索開展特殊慢性病按人頭付費,探索對醫療康復等需要長期住院治療且日均費用較穩定的疾病按床日付費。定點醫療機構提供的符合條件的“互聯網+”中醫醫療服務項目,按規定納入醫保支付範圍並按規定支付。中藥製劑按規定納入醫保支付範圍。

(二十二)強化中醫藥監督管理。加強中醫藥監管體系建設,完善以中醫特色優勢評價為主導的中醫醫療機構評審評價和質量監控體系。省、市、縣衛生監督執法機構要配備中醫藥執法人員,加強中醫藥監督管理。建設中醫藥監督實訓基地,培養中醫藥首席監督員。加強中醫醫療聯合體管理,督促醫療聯合體內醫療機構加強醫療質量安全和信息化建設。依託省級信息監管平臺,健全中醫醫療綜合監管制度。加強對中醫養生保健服務的監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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