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罰孩子的“偏方”(二)

4、對於好的行為有所獎勵

寧寧的媽媽一直對3歲的寧寧使用獎勵的方法,而且每次都有成效。每天早上,寧寧的媽媽都會提醒寧寧,在家裡玩最重要的規矩就是:一不能打小貓,二不能在沙發上亂蹦亂跳。如果寧寧一天都沒有違反這個規矩,那麼他就得到一個獎勵:多看一個動畫片,或者今天多講一個故事。對於某些孩子來說,如果父母使他有一種不能得到獎勵的壓力,他就能夠約束一下自己的行為了。

懲罰孩子的“偏方”(二)

另外,也有的父母把獎勵方法和畫3個笑臉的方法結合起來了:他們先把一些獎勵品放在盒子裡,如果一天下來三個笑臉全都被畫了叉,就拿走一個獎勵品。目的是讓孩子有一種渴望,期望自己一天的行為使所有獎勵品都完整無缺。總而言之,無論父母選擇哪種獎勵方法,都必須確保獎勵的物品適宜孩子的年齡,而且能夠足夠吸引孩子從而約束自己的行為。最重要的一點是,在給孩子獎品的時候,不要忘記表揚他的好的行為。

5、對於不好的行為開罰單

如果孩子的年齡足以使他明白好的行為接受獎金的含義,那麼他也就會懂得自己要為不好的行為支付罰金。通常5歲以上的孩子就可以接受金錢的獎懲方法了。孩子們非常渴望能夠用自己的錢去買玩具,所以這種方法也很有效果。父母可以張貼一張表格,說明各種不良行為的罰金各有多少。比如,不收拾玩具罰金為一枚一角硬幣,和同伴打架罰金為兩枚一角硬幣。如果孩子打架了,或者說髒話了,就讓他上繳罰金,放在一個預先準備的罰金儲存罐裡。

懲罰孩子的“偏方”(二)

6、追加一些家務活

有的孩子會為了躲避他不喜歡的家務活,就選擇服從於父母的規矩,表現得很合作。6歲的小青就屬於這一類的孩子。每次他一有不好的行為,他的媽媽就會要求他:“過來,把垃圾袋套在垃圾桶上。”或者讓他負責拿簸箕,一起掃地。

當然,也可以讓孩子做一些他以前沒有做過的家務,當作對他不良行為的一種懲罰。例如事先準備好一列家務清單,羅列出3~4個孩子最不喜歡的家務活――掃地或者把玩具分類收拾好等等,那麼孩子就能預先知道自己的不良行為將會招致哪種後果。

7、引導孩子把注意力轉換到其他事情上

有時候,父母把孩子帶走,離開當時的處境,反而能夠使他冷靜下來,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一旦孩子犯錯,有些父母就喜歡針對問題喋喋不休地說教。與其這樣,還不如帶他出去走走,換個環境。走一段時間過後,再告訴他:“我很愛你,但是我決不允許你打人。”

有的人或許會產生疑問:這就是對孩子打人的懲罰?這明明沒有任何懲罰呀?確實沒有任何懲罰,因為父母用各種方式管教孩子的最終目的是給孩子的過激行為降降溫,使他不要再有這些不好的行為了,所以,一些低調的緩和方式有時也可以試用,也許就足以達到你們期望的效果呢。

懲罰孩子的“偏方”(二)

當然,我們說過,懲罰只是管教的方式,並不是目的。所以,我們還要注意靈活運用,智慧運用懲罰的方式。

管教有方

無論父母使用哪種管教方式,都應該事先給孩子解釋清楚。不要等到孩子一犯錯,才開始管教,懲罰孩子。如果沒提前給孩子說清楚定的規矩是什麼,哪些行為是將受到懲罰的,那麼孩子就對不良行為沒有任何認識和概念,也不知道大人對他行為的期望是什麼。而父母呢,一看到孩子的不良行為,就很有可能反應過激,從而使用較為嚴厲的懲罰方式對待孩子,不過,懲罰過於嚴厲,將很難堅持到底。

如果試圖嘗試一種新的管教方式,即便它一開始並不見效,也要堅持2個月看看效果。很多父母在嘗試一種處罰方式的時候,如果使用幾次,發現它對孩子並沒有效果,就會改用其他的方式了。事實上,總是變換不同的方式,其結果是使孩子明白如果自己堅持反抗到底,父母最終會認輸,放棄懲罰他了。

懲罰孩子的“偏方”(二)

怎麼樣才能使處罰方式行之有效呢?

我們拿最簡單的面壁思過的懲罰方式為例,來特高懲罰效果的成功率。當你發現讓孩子面壁思過這一招已經失靈的時候,也許你的做法不對。為了提高這一招數的成功率,給父母提供以下建議。

使之合情合理

對於5歲以下的孩子,幾歲就處罰幾分鐘。如果是2歲,就讓他在椅子上或者回房間呆2分鐘。

迅速出擊

把喋喋不休的說教省略掉,直接切入主題。儘快使用這一處罰,從而可以使處罰的功效不被說教破壞。

避免感情用事

有時候孩子做出不好的行為,就是故意想激怒父母。父母憤怒之下處罰孩子,讓他回房間待著面壁思過,這恰恰是孩子的目的,他所期望的結果就是父母生氣了,但對自己的不好行為卻沒有認識。因此,父母要抑制自己的情緒,保持冷靜。

懲罰孩子的“偏方”(二)

選擇正確場所

有些孩子天生就不可能一動不動地坐在椅子上,那麼處罰他們自己單獨呆在房間裡就會更有效。如果孩子總是從房間裡跑出來,父母就要不慌不忙,態度溫和卻堅決,讓他們再回房間,並且追加一分鐘。如果還出來,再追加一分鐘。

知道什麼時候該放棄

如果已經嘗試這種方式8個多星期了,但總是失敗,那麼就是該尋找其他處罰方式的時候了。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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