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是人民法院代表國家依法審判各類案件的專門場所,正面上方懸掛國徽。法庭是莊嚴而神聖的,容不得任何人褻瀆!
然而,2019年11月15日,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被告人杜某盜竊罪一案的過程中,杜某犯盜竊罪被當庭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十日,並處罰金一千元,其認為判決過重,趁法警拿手銬時,拿起自己的拖鞋砸向坐在審判席上的女法官,砸中女法官的臉部。法警迅速採取措施將杜某制服並帶離法庭。
杜某藐視法庭、傷害法官的行為肯定要付出沉重的代價。這不,4月3日,杜某因犯擾亂法庭秩序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後與盜竊罪數罪併罰,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一個月,並處罰金一千元。
審判中,杜某表示認罪、悔罪,後悔當天用拖鞋砸法官。然而,這個世界可沒有後悔藥可吃。其只有去監獄懺悔了!
法庭的正常運行,才能保證訴訟順利進行,從而及時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維護法庭秩序,就是維護法律權威、司法權威。不允許任何人擾亂法庭秩序。為此,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法庭規則》中,都有關於保護法庭正常審判秩序的規定。
01法庭都有哪些紀律要求呢?
參加過庭審的人都知道,開庭之前,書記員或者廣播會宣讀法庭紀律,一般包括以下幾項:
- 到庭的所有人員、一律聽從審判長統一指揮、遵守法庭秩序;
- 不準喧譁、不準道鼓掌、不準吸菸、不準隨意走動、不準呼口號、不準開啟電話,不準實施其他妨礙審判活動的行動,旁聽人員不準進入審判區;
- 未經許可不準錄音、錄像和攝影;
- 訴訟參加人在辯論、提問和回答問版題時,應經法庭允許。
- 未成年人未經批准,精神病人、醉酒的人及其他不宜旁聽的人員不得旁聽;
- 旁聽人員不得記錄、發言或者提問,有意見可在在閉庭後提出。
02如違反法庭紀律會怎樣呢?
- 一般違反法庭紀律的處理
法官會對違反法庭紀律的人員予以警告;對不聽警告的,予以訓誡;對訓誡無效的,責令其退出法庭;對拒不退出法庭的,指令法警將其強行帶出法庭。
- 嚴重違反法庭紀律的處理
首先,法官會對輕微危及法庭安全或擾亂法庭秩序的人員處以一千元以下的罰款或者十五日以下的拘留。
其次,法官會對嚴重危及法庭安全或擾亂法庭秩序的人員依法以擾亂法庭秩序罪追究刑事責任,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嚴重危及法庭安全或擾亂法庭秩序主要是指以下行為:
- 聚眾鬨鬧、衝擊法庭的;
- 毆打司法工作人員或者訴訟參與人的;
- 侮辱、誹謗、威脅司法工作人員或者訴訟參與人,不聽法庭制止,嚴重擾亂法庭秩序的;
- 有毀壞法庭設施,搶奪、損毀訴訟文書、證據等擾亂法庭秩序行為,情節嚴重的。
前面說的杜某就是違反了上述第二款的規定,毆打司法工作人員。千萬注意了,這是行為犯,只要實施毆打行為就會觸犯犯罪的,不論結果嚴重與否。
03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杜毆打法官,是覺得判決過重,其做法顯然是不對的。如果覺得自己的合法權益遭到侵犯,我們完全可以採取合法的方式維護自己的權益。比如,假如審判人員應當迴避而未迴避的,我們可以申請回避;假如審判人員不保證被告人最後陳述的權利的,我們可以當庭向公訴人提出或者庭後申訴;假如覺得所判刑罰過重,我們可以通過上訴的方式維權;假如覺得審判人員徇私枉法的,我們也可以向有關部門控告、申訴。總之,法律當中有很多保障訴訟參與人合法權益的規定。一切都可以以法律的方式來解決。
結語:每一個走進法庭的人,請抬頭仰視審判席上方所懸掛的國徽,在莊嚴的國徽之下,豈容許任何人藐視法庭?在最講法律的地方違反法律,必將得到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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