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四次酒駕,驚呆了!
3月10日晚,郎溪公安局交管大隊民警在城區開展酒駕夜查專項行動。22時許,執勤民警發現了一輛號牌為皖P163**的黑色小型轎車行駛至執勤點時突然停車,駕駛員快速下車和副駕駛人員換了位置,民警隨即將其攔下。
在現場民警的詢問下,該駕駛員最終承認了自己喝酒駕車的事實。原來駕駛員劉某晚上和朋友在飯店吃飯,喝了一兩多白酒,原以為路程不遠就決定自己開車回家,行駛中看到前方有民警查車就馬上停車與副駕駛同行人員換了位置,企圖矇混過關。
▲遇檢查互換位置
▲駕駛員劉某承認酒後駕車
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駕駛員嚴某酒精含量為29mg/100ml!達到飲酒後駕駛機動車標準!
然而民警對劉某進行調查時發現這是一個有“故事”的男同學...
原來這是他第四次酒後駕駛被查獲!
違法記錄
1、2012年7月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
2、2014年6月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
3、2015年12月因醉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
這一次,已經是第四次涉酒駕駛,而他的機動車駕駛證早已是吊銷狀態
眾所周知對於駕駛員來說“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早已經成為一條鐵的規矩
況且酒後駕駛對已受到處理過的駕駛員來說更應該吸取教訓、守牢底線,可偏偏有人抱著僥倖心理,不思悔改,反而自作聰明耍起了小心思
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希望這位屢教不改的“酒駕王”
這次是真的醒悟了
為了自身的安全
也為了其他人的安全
切勿酒駕、醉駕!!
切勿酒駕、醉駕!!
切勿酒駕、醉駕!!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喝酒若開車,親人兩行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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