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优惠政策能为企业节省多少,案例分析

原公司现有情况以年利润1亿元为例:

按照利润的25%,需交纳企业所得税2500万;然后剩下的7500万分红,需要交纳个税20%,即1500万,合计总税负是2500万+1500万=4000万元。

利润(万)企业所得税(税率)企业所得税(当地缴纳)股东分红(金额)个税税率(分红)个人所得税(分红)实缴(万)

10000 25% 2500 7500 20% 1500 4000

方案一:在黔江注册新公司控股原公司

此方案主要是享受分红后个人所得税奖励(TEL:I9I),企业可享受地方留存(40%)的60%奖励(I238)。

优势:税务风险系数较小(8334)李老师;

劣势:①节税较少;

②操作较繁琐。

以原公司1亿元利润为例,原公司仍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2500万元,剩下的7500万(以全资控股计算)以投资收益转入黔江注册的新公司,新公司分红需要交纳20%的个人所得税1500万。分红个税可享受地方留存(40%)的60%奖励(即全额24%奖励),可节税360万。

利润企业所得税(税率)企业所得税(当地缴纳)股东分红

(金

额)个税税率(分红)个税应交税款(分红)奖励比例(地方留存40%)奖励实缴总额(万)节税(万)

10000 25% 2500 7500 20% 1500 60% 360 3460 360

方案二:以原公司在黔江注册分公司

此方案主要是以分公司发放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这部分总公司税前扣除不需交纳企业所得税,且跨省总公司还需另分配部分企业所得税在分公司缴纳,分配比例需总公司税务确定。分公司交纳的个人所得税,享受地方留存(40%)的80%奖励,企业所得税享受地方留存(40%)的50%奖励

优势:节税较多;操作方便;

劣势:①跨省总公司必须分配部分企业所得税在分公司缴纳,分配比例且需总公司税务确定,会引起总公司主管税务关注;

②较大工资支出,是否为“合理工资薪金”,有一定税务风险。

以原公司1亿元的利润为例,全部以分公司发放工资(假定总公司不分配企业所得税),分公司按45%缴纳个人所得税约4500万(扣除数忽略),按照所得税地方留存(40%)的80%奖励(即总额的32%奖励),奖励金额1440万,可以节税940万。

利润(万)个人所得税(税率)个人所得税(万)奖励比例(地方留存40%)奖励(万)实缴总额(万)节税(万)

10000 45% 4500 80% 1440 3060 940

方案三:在黔江注册人力资源公司

此方案主要是人力资源公司以劳务派遣入原公司,人力资源公司代发工资以及收取一定服务费,代发的工资和服务费原公司能税前扣除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人力资源公司代发工资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享受地方留存(40%)的80%奖励;服务费的增值税享受地方留存(50%)的50%奖励,企业所得税享受地方留存(40%)的50%奖励。

优势:节税较多;操作方便;风险较小;

劣势:人力资源公司发票需求量大,需跟黔江主管税务机关协商;

以原公司1亿元的利润为例,人力资源公司全部代发工资(假定不收取服务费),人力资源公司按45%缴纳个人所得税约4500万(扣除数忽略),按照个人所得税地方留存(40%)的80%奖励(即总额的32%奖励),奖励金额1440万,可以节税940万。

利润(万)个人所得税(税率)个人所得税(万)奖励比例(地方留存40%)奖励(万)实缴总额(万)节税(万)

10000 45% 4500 80% 1440 3060 940

方案四:在黔江注册个人独资企业

此方案适用于企业差成本,股东分红,股权收益,工资薪金,年底分红,劳务报酬所得(工作室,明星大腕)个体工商户等个人所得税高的。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可核定征收,核定后的税率0.5%-3.1%,增值税按照地方留存(50%)的50%奖励。

优势:节税较多;操作方便;风险较小;

劣势:一家服务型企业只能年开500万,商贸型80万

以原公司缺少1000万成本为例,注册两家服务型的个人独资企业,企业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综合税率最高5.93%,实际缴税400万,核定奖励后只需缴纳税负59.3万(通过代开增值税专票抵扣后最低可降至29.7万)。

利润(万)个人所得税(税率)个人所得税(万)奖励比例(地方留存40%)奖励(万)实缴总额(万)节税(万)

1000 3.1%*2 31 50% 59.3 400 3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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