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申請的質與量,是企業專利策略的重要組成部分。企業不積極申請專利保護自己的發明創造可能面臨重重危機,但是專利申請質量得不到保證同樣會將企業置於危險邊緣。
近期處理了幾個案件,這幾個案件的當事人均是創新型中小企業。案件處理過程中,瞭解了這些企業的專利保護現狀,雖談不上震驚,但也著實讓人惋惜,惋惜之餘,不禁激發了我想要說幾句的慾望,可能是因為曾作過十幾年大型跨國公司知識產權管理者的緣故吧,職業病所趨,每每與此種案件當事人溝通過程中,總不由自主的要多嘮叨幾句關於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方面的事情。逐漸的碰到此種類型的案件多了,深感這已非一兩家企業的個別問題,顯然是現階段我國創新型中小企業所普遍存在的問題。
一、創新型中小企業的專利申請管理現狀與存在的問題
案例一:
A公司,公司負責人找到我是因為他發現有一家競爭對手生產與A公司一模一樣的產品,由於競爭對手產品銷售價格較低,所以逐漸的搶了很多A公司的客戶。在與該負責人溝通如何維權的過程中,我們瞭解到A公司擁有多項實用新型專利,但是這些專利都是在A公司的產品在市場上熱銷多年後才提交的申請。根據我國《專利法》的相關規定,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即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應在申請日以前不為國內外公眾所知。本案中,A公司的專利在申請日以前已在國內市場公開銷售,因此,如果A公司要維權,其面臨的一個很大的風險將會是該專利會由於在申請日之前的使用公開而被無效。
案例二:
B公司,公司負責人找到我是因為她發現有競爭對手在網上銷售與其產品完全相同的產品。與該負責人溝通中瞭解到B公司非常重視新技術研發,也非常及時的對每一項新技術去申請專利,B公司每年會花費很多成本在產品研發及專利保護上。當現場對B公司的專利及涉嫌侵權產品進行比對時,我們吃驚的發現,B公司專利權利要求1中幾乎包括了所有實施例中的技術特徵,而被控侵權產品只是複製了其中的一個實施例,因此被控侵權產品由於缺少權利要求1中的多個技術特徵而並不被權利要求1的保護範圍所涵蓋。本案中,由於B公司的專利權利要求中包含了多個非必要技術特徵而使得專利權利要求保護範圍過小,根據我國專利侵權判定中的全面覆蓋原則,被控侵權產品只要缺少權利要求中的至少一項技術特徵就不會構成侵權。
案例三:
著名的蘋果公司與上海智臻公司專利侵權案,想來大家應該都很熟悉。2012年6月智臻公司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起訴蘋果公司,稱其siri語音系統侵犯上海智臻公司所擁有的一項專利權。本案一出,業內一片譁然,各種評論都有,其中不乏對智臻公司點讚的,認為智臻公司作為創新型中小民營企業代表,敢於挑戰蘋果公司這樣的國際巨頭,無論在技術實力還是在自主知識產權的保護方面都是國人的驕傲。
然而當侵權案件還在審理過程中時,2012年11月,蘋果公司針對該項專利向專利複審委員會提出無效申請,2013年9月,專利複審委員會做出第21307號無效宣告請求審查決定,維持涉案專利權全部有效。蘋果公司不服,向北京一中院提起行政訴訟。北京一中院經審理後一審判決維持專利複審委員會做出的21307號決定。後蘋果公司不服,又向北京高院提起上訴,2015年4月21日,北京市高院以該專利不符合專利法二十六條第三款、第四款以及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二十條第一款等明顯實質性缺陷、應當宣告無效為理由,撤銷了北京一中院行政判決和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複審委員會的無效決定,並要求專利複審委員會對該專利重新作出無效宣告審查決定。根據我國《專利法》及《專利法實施細則》相關規定,專利說明書應當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說明,以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實現為準;權利要求書應當以說明書為依據,清楚、簡要地限定要求專利保護的範圍;權利要求書應當說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特徵,清楚、簡要地表述請求保護的範圍。本案中,專利之所以被宣告無效,主要原因就在於說明書及權利要求書在撰寫方面存在不符合前述《專利法》及《專利法實施細則》的要求的質量瑕疵。
通過以上案例,我們發現這些公司存在一個共同的問題,就是這些企業都申請了專利,儲備了競爭“利器”,但是當發現侵權,準備拿起這個“利器”維權時,卻發現“利器”根本不能助力。握在手中的專利由於質量存在問題而面臨被無效的風險。這種質量存在問題的專利即是我們常說的“劣質專利”。現階段我國的創新型中小企業雖在科技創新方面具有較強實力,但由於專利申請管理的步伐遠遠沒有跟上科技創新的步伐,從而導致這些企業手中握有的專利很大一部分都是“劣質專利”。
然而在市場經濟環境下,創新型中小企業要想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獲得和保持市場競爭力,就必須擁有自己的高質量專利,而高質量專利來源於高質量的專利申請文件。鑑於此,筆者想通過本文與大家探討創新型中小企業應如何構建自己的專利申請管理制度以提高企業專利申請文件的質量。
二、創新型中小企業“劣質專利”產生的原因
企業專利申請管理指企業通過設置專業的管理團隊或管理人員,按照一定的制度規範對企業專利申請各環節所進行的一項管理制度。通過企業專利申請管理,可以保障企業科技創新成果能及時轉化為高質量的專利申請文件,進而轉變為高質量的專利。
目前我們國家創新型中小企業專利申請管理方面具有以下突出特徵:
- 沒有專門的專利管理團隊或專業的專利管理人員
- 沒有建立相應的專利管理制度與流程
- 不重視專利質量且缺乏對專利質量進行審核的意識
由於沒有科學的專利申請管理制度,導致中小型企業要麼不重視專利申請,要麼一味只追求專利申請的數量,而忽略專利申請文件的質量,產生一個又一個劣質專利,這些劣質專利的存在,使得大多數創新型中小企業手裡拿著的專利證書幾乎成為一紙空文,沒有任何權利可主張。
創新型中小企業之所以會有這樣的專利申請管理現狀,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
1)企業管理者對知識產權管理工作重視不夠、投入偏低。知識產權對企業經營的貢獻往往隱含在有形的產品和無形的市場中,難以直接量化。企業管理層往往更多地強調有形資產的使用和管理,對知識產權這類無形資產的管理普遍不夠重視,加上自身規模不大、資金緊張等現實問題,投入自然也就偏低。
2)研發技術人員知識產權意識普遍較薄弱,知識產權存在流失風險。由於知識產權工作往往獨立於技術人員的研究開發工作,與其考核和業績均沒有直接關聯,這就很難激發其專利申請的主動性和積極性,知識產權保護意識自然也就比較薄弱。
3)專業的知識產權管理人員缺乏,多數知識產權管理人員的水平有待提高。知識產權管理工作兼技術、經濟、法律和管理於一體,對人的要求相當高。但是,由於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工作往往都是由其他管理崗位人員兼任,其工作重心和業績考核重點均不在此,因此,其主動學習業務知識的動力不足,加上許多人是半路出家,管理的專業性有待提高。
三、如何構建創新型中小企業的專利申請管理制度以獲取高質量專利申請文件
1. 創新型中小企業專利申請管理內容
首先,應明確專利申請管理基本內容,創新型中小企業專利申請管理重點可以關注以下內容:
- 專利挖掘:旨在從研發成果中找出可申請專利的技術點。
- 專利技術交底:旨在揭示待申請專利技術方案的相關內容。
- 現有技術檢索:旨在找出與待申請專利相關的現有技術情況。
- 專利申請評估:旨在判斷待申請專利的技術方案是否適合申請專利、應申請何種類型的專利。
- 專利申請文件撰寫:旨在根據專利技術交底內容,撰寫出符合我國專利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且能最大限度維護申請人利益的專利申請文件。
- 專利申請文件質量審核:旨在針對專利申請文件的內容進行審核,確保專利申請文件具有較高質量。
其次,按照時間順序,具體的管理流程可參下圖:
2. 創新型中小企業專利申請管理人員配置
企業應配備專業的專利管理人員,如果企業沒有條件配備專門的專利管理人員開展工作,也可聘請專業的專利法律顧問代為管理,讓專業人員為企業提供專業服務。專利申請管理中的參與人員至少包括:研發技術人員、專利管理人員及專利代理人;其中以專利管理人員為主導,專利管理人員是介於研發技術人員與專利代理人之間的橋樑,三者各有分工,具體可參下圖。
3.專利申請管理各環節的注意事項
1)專利挖掘
專利挖掘是指在技術研發過程中,從技術和法律層面對所取得的技術成果進行剖析、整理、拆分及篩選,從而確定用於申請專利的技術創新點和技術方案。為了對創新成果有較全面及時的保護,專利挖掘應該是主動的,且挖掘的時間點不是等到產品研發全部完成時才做,而是應該提早到研發項目立項階段,且應該貫穿研發全過程,對於一個研發項目來說,往往包含項目立項階段、新產品研究開發階段、創新成果產品化、市場化階段,每個階段側重點不同,都可以進行專利挖掘,具體可參下圖:
目前大多數的創新型中小企業都是在產品研發全部完成,新產品待上市前,甚至有些企業是新產品上市後才提出專利申請。這樣所帶來的一個問題就是會遺漏很多比較好的技術方案。另外,如果等到產品投入市場後才申請專利,日後會面臨一個很大的風險就是該專利由於使用公開而被無效。
2)專利技術交底
專利申請文件的撰寫基礎是申請人提供的技術交底書,技術交底書的內容和質量對代理人撰寫申請文件有直接影響。一份不完善的技術交底書會影響申請文件的質量。一般認為,技術交底書的最低公開內容應足以指導代理人把握正確的撰寫方向和重點。技術交底書的內容至少應包括現有技術描述(包括現有技術揭示的內容及其存在的問題)、本發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本發明技術方案描述及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描述(有附圖的儘量結合附圖描述)。此處的現有技術只要描述發明人在做出發明創造時所瞭解的現有技術情況,而不需要發明人做專門的現有技術檢索。技術交底書應由發明人完成撰寫,專利管理人員可指導發明人完成技術交底書撰寫。
3)現有技術檢索
相對徹底而全面的現有技術檢索有利於更好的規劃專利權利要求書的方向及範圍。現有技術檢索應由專利管理人員完成,專利管理人員收到發明人提交的技術交底書後,先與發明人溝通技術方案內容,在初步掌握技術方案內容後做第一次的現有技術檢索,針對第一次的現有技術檢索結果,可與發明人溝通技術方案的進一步的內容及其與現有技術的區別,如發明人有補充內容,可再進行第二次現有技術檢索,然後就第二次檢索結果再與發明人溝通,此環節可根據案件情況循環多次。基於所檢索到的現有技術,經與發明人討論,專利管理人員可以自行或者要求發明人完善技術交底書,例如可增加現有技術說明部分,基於新的現有技術,也可變更本發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部分,且進一步完善本發明技術方案描述部分。
4)專利申請評估
現有技術檢索完成後,可結合檢索到的現有技術從法律的角度評估針對本技術方案是否申請專利、申請何種類型的專利。專利管理人員還應至少組織研發、市場、等部門負責人參與評估,分別從技術、市場的角度確定申請專利的必要性。
5)撰寫專利申請文件
撰寫申請文件通常是交給專利代理人,專利管理人員應將完善後的技術交底書提供給專利代理人,並且向專利代理人解釋技術方案及現有技術內容,專利代理人應根據技術交底書所揭示的內容及專利管理人員的解釋完成專利申請文件的初稿。專利代理人在撰寫過程中,應注意與專利管理人員保持緊密的溝通,以確保充分的理解技術方案。
6)專利申請文件質量審核
專利申請文件初稿完成後,專利管理人員應與發明人一起對專利申請文件進行初步書面審核,主要目的是確認專利代理人是否有對技術方案理解不正確的地方,發明人尤其是要從技術的角度審核專利說明書具體實施方式部分是否有不正確的描述,是否包含了發明人所揭示的全部的技術方案。在對專利申請文件初稿進行書面審核後,專利管理人員應組織發明人、專利代理人召開專利合議會議,主要目的是針對權利要求書進行審核,確認權利要求的保護範圍是否恰當,可針對權利要求中的每個技術特徵,站在競爭者的角度,看該技術特徵是否是必要技術特徵,是否容易做迴避設計,如果某技術特徵可以去掉,說明該技術特徵不是必要技術特徵,應從權利要求中去掉,如果某技術特徵的描述很容易用別的技術特徵替換則說明該技術特徵概括的不恰當,可適當上位。總之,通過這樣的合議會議,目的是希望權利要求的保護範圍概括恰當,不會因為範圍過大而被駁回,也不會因為範圍過小而使得權利人的權利不能合理主張。
綜上,提升專利申請質量是專利申請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專利申請管理絕不僅僅是簡單地給發明人提交的技術方案披上一層專利的外衣,一件高質量的專利是多種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高水平的創新成果;高質量的技術方案;高質量的申請文件。而達到上述條件又有賴於研發人員、專利管理人員和專利代理人員的共同努力,中間任何一個環節出現問題,都將影響專利的授權結果及專利質量。
本文中,筆者只是從企業專利申請管理的角度,提出一些可提高專利申請質量的通用性措施供參考,具體的各企業可根據自身情況,設置不同的管理制度,採取不同的措施來保障專利申請文件的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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