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了,就是他!我市“3·28”致人死亡交通肇事逃逸案成功告破!


3月28日20时07分

我市洛龙区李楼镇夏庄村北口处

发生一起亡人道路交通事故

洛阳交警事故处理大队接警情后

事故民警迅速赶至现场

经现场勘查和走访

确定死者为夏庄村村民


初步分析判断为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抓住了,就是他!我市“3·28”致人死亡交通肇事逃逸案成功告破!

3月29日上午,洛阳交警迅速成立“3·28”致人死亡肇事逃逸案专案组,抽调40名精干警力开展侦逃工作。现场复勘组、物证查证甄别组、视频调阅组、走访排查组、重点线索排查组等五个工作小组根据分工,在现场附近村庄发布悬赏公告,大规模发动群众,展开大面积走访。

抓住了,就是他!我市“3·28”致人死亡交通肇事逃逸案成功告破!

通过前期专案组细致、专业的分析研究,确定肇事逃逸车辆为白色长安6363型面包车。确定车型后,洛阳交警指令各相关单位对事故现场周边李楼、诸葛、佃庄等重点乡镇同款车型1400余辆进行逐车排查,全力配合案件侦办。

抓住了,就是他!我市“3·28”致人死亡交通肇事逃逸案成功告破!


3月30日,专案组通过调查,发现豫C377**白色长安面包车有重大嫌疑,车主为李楼镇宗某森

当晚19时,接群众举报,在齐村一处废旧院落内发现该车,专案组立即到场核查。经现场核实,该车受损部位与现场遗留碎片完全吻合,确定该车就是肇事逃逸车辆。但此时,犯罪嫌疑人宗某森在逃,专案组立即展开对宗某森的抓捕。

3月31日,迫于强大压力,宗某森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至此,“3·28”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成功告破。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发生事故后一定要保护现场

积极救治伤者

并第一时间报警

千万不要心怀侥幸选择逃逸


否则

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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