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劍術家有善用長劍者和短劍者之分

古代劍術家有善用長劍者,也有善用短劍者。古劍有短、長之分。長劍和短劍不僅形制不同,而且使用的技術也各異。自漢唐以後,隨著劍的使用日趨衰落,劍的短、長之分似乎也逐步變得模糊起來,但還多少保存下一些痕跡。

古代劍術家有善用長劍者和短劍者之分

從劍的形制的確定和實用的廣泛性上說,劍到了東周才正式發展成為一種重要的兵器,也才真正進人成熟階段,劍技,也就是劍的擊刺技術也才真正臻於鼎盛。東周的劍,又當分為春秋、戰國兩大階段。春秋之劍較短,主要是青銅製品,至春秋末期,在吳、楚地區開始出現鋼鐵劍,如著名的湖南長沙楊家山六十五號墓中出土的鋼劍就是顯證。到了戰國,劍身普遍加長,青銅劍仍佔主要,但鋼鐵劍已經與日俱增。春秋時代的劍一般在50釐米左右,個別也有60釐米或稍長者;而戰國劍則常常在70~100釐米間,個別還有長達100釐米以上者。長短變化如此顯著,非常引人矚目。

古代劍術家有善用長劍者和短劍者之分

劍身由短而長的變化。春秋以前,作戰以車戰為主,車戰所用兵器以長兵戈、矛、戟為主,短小的劍對戰車上的甲士而言,無直接斬殺之用,主要用於防身,用於棄車後的短兵相接。所以它可能主要配備給作為“致師”的虎賁(敢死隊)以及隨車步戰的“徒附”。到了戰國,騎戰步戰大大發展,迫切需要相應的短兵,劍的位置便驟然提高。這時,為提高殺傷力,劍體需要加長。經過長期實戰應用,劍的實用技術趨於成熟,技術冶金鍛鑄工藝的突飛猛進,特別是鐵兵器取代銅兵器,使大大提高其堅韌度以延伸劍身。

長劍的出現是我國古代劍技進人成熟階段的象徵。從春秋末期到兩漢間的數百年間,長劍短劍並世而存,出現了風行海內的“擊劍熱”,形成了為士大夫所尊的“劍崇拜”,這個時期可稱為我國曆史上劍的黃金時代。太史公以“論劍”與“道”相提並論,又產生了名為《劍道》的專著。這兩點可以視作“黃金時代”的主要標誌。

春秋短劍以吳、越製作的最精,為世人“押而藏之,不敢用也,寶之至也”。實用技藝也以吳越最發達,漢代民諺說:“吳王好劍客,民人多劍瘢。”長劍則似乎最先出現於楚國。楚國的長劍應當是在吸收了吳、越的冶金技術和擊劍技藝的基礎上發展而來的。春秋末期,越滅吳,楚又滅越,楚國奄有了吳、越廣大地區,直接吸取了吳越的優秀文化,舉世矚目的“越王勾踐自作用劍”等吳越寶劍,不斷出土於戰國楚墓中,就是這一承襲關係的明證。所以,及至戰國時代,楚國的長劍便獨步於列國,成為天下矚目的利器。

楚國的長劍考古發現了很多,新中國建立初期,在湖南衡陽出土了楚國鐵劍十四柄,其中最長者140釐米,幾乎是現代一般表演用劍的2倍長。從一般格鬥原理上推想,長柄劍既可以刺,又可以雙手揮殺,在這種鐵質長劍面前,短劍便相形見絀了。《鹽鐵論》卷九《論勇》曰:“荊軻懷數年之謀而事不就者,尺八匕首不足恃也。秦王憚於不意,列斷賁、育者,介七尺之利也。”楚國的長劍是楚國兵力的象徵,必定引起列國注意,而其中最為注意的是與楚國並立為強國的“虎狼之邦”秦國。秦昭王與應侯有過一段有名的對話,見《史記》卷七十九《范雎傳》:“昭王臨朝嘆息,應侯進曰:‘臣聞主憂臣辱,主辱臣死,今大王中朝而憂,臣敢請其罪。’昭王曰:‘吾聞楚之鐵劍利而倡優拙。夫鐵劍利則士勇,倡優拙則思慮遠。吾恐楚之圖秦也。’”這反映了楚國的鐵製長劍的確形成了某種軍事上的優勢,對秦國構成威脅。

古代劍術家有善用長劍者和短劍者之分

善於積極學習六國之長,是秦國最終能統一天下的重要原因。據《吳越春秋》記載,春秋時代著名的“相劍家”薛燭曾活動在吳、越地區,專門為吳、越國君鑑定寶劍。這位薛燭就是秦人。說明早在春秋末期,秦人就通過民間交往熟悉了吳、越寶劍的優長,並且產生寶劍鑑定專家。劍的引進並不是特別艱難的事,難的是劍技的普及和提高。秦簡公的兩條命令,目的就是在秦國營造一個適宜劍發展的環境,藉以提高秦國劍的綜合水平,終極目的是要軍隊掌握這種當時最先進的兵器及其擊刺技術,以提高軍隊戰鬥力。以吳、越和楚國為例,那裡是劍的勃興之地,不僅鑄劍水平天下最高,而且擊劍水平也是最高的。春秋戰國以後數百年,一直到了漢代,吳地人民還保持著“尚勇輕死”的風俗,荊楚故地多“奇材劍客”。這是因為吳、越和楚國有喜好擊劍的傳統。所以,要提高一種兵器的總體實用水平,需要時間和環境,需要培植基礎,需要造就一支技術隊伍並形成傳統。絕不是一旦有了這種兵器便可以運用自如,因為這不符合冷兵器的實用技術特點。

秦國正是自簡公起,開創了從楚國引進劍技的傳統。這一傳統被後來的秦王們所繼承。所以楚國創造了長劍及其技術——後世稱“荊楚長劍”,而真正受益的是秦。湖北宜昌戰國墓中曾發現了一柄製作精緻的鐵質長劍,據考古工作者研究,這裡本是楚地,墓葬則屬於秦國,那麼,這柄劍就很有可能是秦軍從楚國得到的戰利品。前已談到,秦始皇所佩帶的就是長劍。《史記·刺客列傳》載,秦始皇猝然遇刺,“拔劍,劍長,操其室。時惶急,劍堅,故不可立拔。虧得左右提醒‘王負劍’,負劍,遂拔以擊荊軻,斷其右股”。《文選·吳都賦》劉淵林《注》雲:“秦零陵令上書曰:荊軻挾匕首,卒刺陛下,陛下神武扶榆長劍自救。”秦兵馬俑坑出土三柄劍,雖然都是青銅劍,但製作工藝極其精良,深埋地下兩千年,猶光潔如新,鋒利無比。其長度均在80釐米上下,柄長在20釐米以上,都屬於標準的長劍。我很懷疑這些長劍原本就是楚國出產,是秦國的戰利品,或是由楚國工匠製作的,說秦人具有如此高超的工藝,令人難以遽信。

古代劍術家有善用長劍者和短劍者之分

長劍的出現及普及,使短劍黯然失色,但這並不意味著短劍就此消亡了。長劍有其優勢,這是事實,而短劍也因有它的特定技術而繼續存在下去。長、短劍同時存在,劍技內容更豐富了。長、短劍並存的史實,我們從古文獻中可以得到一些認識。劍既有短、長之別,那劍技家們就必然會根據個人的傳授、功力、尚好而有所選擇,有的喜用長,有的喜用短;或以長制短,或持短破長,都會成劍技總體內容的構成部分。《史記·司馬相如傳》司馬貞《索隱》引《呂氏春秋·劍伎篇》來解釋“擊劍”二字時,說擊劍是“持短入長,倏乎縱橫之術也”。這裡“持短入長”四個字,前提既然是“擊劍”,“長”字必不指戈、戟類長兵,而是指“長劍”。顯然,這四個字主要是從短劍破長劍的角度來看待擊劍技術的。

魏文帝曹丕擅長擊劍,他曾經自言:“餘好擊劍,善以短乘長。”曹丕曾經以甘蔗代劍,擊敗了“善有手臂”的奮威將軍鄧展。據曹丕自述,他與鄧展“下殿數交,三中其臂,左右大笑。展意不平,求更為之”。曹丕接著說:“餘言吾法急屬,難相中面,故齊臂耳。展言願復一交,餘知其欲突以取交中也,因為深進,展果尋前,餘卻腳顙,正載其鄛,坐中驚視。”

細審這段文字,能隱約體味到曹丕善於“以短破長”的劍技特點。曹丕說“吾法急屬”,這固然是有意使鄧展入彀,但持短破長,要法確在於步伐便捷,進退疾速,正如清初武藝家吳受所言:“短兵進退須足利”。所以,前引“持短人長、倏乎縱橫”八個字,“倏乎縱橫”正可借來為“急屬”作注。曹丕用的是以短破長的劍法,因此主要攻擊對方前臂,竟能“三中其臂”。對方則力圖“交中”,攻擊曹丕的面、胸。第二次交劍時,曹丕一改前勢,偽為深進,給予對方求之不得的機會,鄧展果然受賺“尋前”,曹丕乘勢移步換形,先發制人,擊中鄧展前額。很清楚,劍無論長短,關鍵還在法之高低,“三中其臂”是常法,需要深進時,照樣可以擊中其面,而且還是讓對家自己送上來。曹丕劍技不可謂不高明。

古代劍術家有善用長劍者和短劍者之分

短劍與長劍的長度並沒有什麼特定的標準,短劍最短的“尺八”,雖然又稱為匕首,但仍屬短劍範疇。短劍一個重要的技術是“以劍遙擊”,就是擲劍擊人,所用劍應比一般短劍更短些,不然就不好投擲。長劍的長度通常應在80釐米以上,最長的,以考古發現的實物看,前引衡陽出土楚劍十四柄,其中最長的一柄達到140釐米。廣州南越王趙昧墓發現的一柄西漢初的長劍,竟達到152釐米,堪稱長劍之冠!從技術上分辨,短劍主要是單手執柄,早期的軍中短劍手多是一手執盾牌,一手執劍。後來不一定與盾牌相配伍。長劍在形制上的主要特點是把柄長,長柄便於雙手執柄以奮力揮殺,所以長劍亦可以叫做“雙手劍”。

在我國曆史上,特別是在古代武藝發展演變的歷史上,短劍與長劍的此消彼長,時顯時晦,是一個引人入勝的文化現象,它蘊含著極其豐富的歷史信息,值得我們深人考察,仔細地解讀其中的隱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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