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敏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四个强化”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做人贵在品,为官重在廉。今年以来,额敏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加强办案廉政风险防控,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坚持四个强化,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额敏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四个强化”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强化组织领导。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检察院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统筹抓好落实。党组书记、检察长、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及干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两个责任”是每一个人的职责,任何人都不能置身事外。党组书记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牵头抓总,及时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对于重要问题、难点问题亲自抓、亲自管,切实把责任落到底、落到位。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查找廉政风险,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责任。

强化党纪教育。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额敏县公职人员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责任追究办法》和各项党纪检纪禁令,学习自治区检察院、地区检察分院和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通过支部学习、党组中心组学习、班子成员廉政党课、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等形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强化制度建设。院党组根据党纪、检规新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理论学习、谈心谈话、后勤管理、公务用车、检务督察等数十项制度规范,切实将党组决策、内部管理、学习教育等置于制度规则之下,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运行。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每名干警填写《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各部室结合岗位职责制定了《廉政风险防控自查表》;严格落实《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引导检察人员从“要我填”向“我要填”转变,简化填报方式、强化保密要求;建立科学有效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奖优罚懒,树立重担当、尚业绩的正确导向。

强化监督执纪。在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组监督的同时,通过强化日常督察,突击督察,重点督察等形式,注重对干警考勤纪律、工作纪律、规范司法、八小时内外情况的监督,把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和执行党规党纪情况纳入重点监督范围。在运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抓常、抓细、抓长,对发现的小问题及时批评诫勉、督促纠正。同时,积极支持派驻纪检组和监察部门监督执纪问责,对反映干警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调查、认真核实、严肃处理。

额敏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四个强化”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供稿:陈帆

核发:孙朝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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