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四全”管住村社用權登上浙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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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款經誰的手、在哪裡購買、誰報的賬,甚至1元錢的支出都明明白白。”

日前,永康市江南街道民豐經濟合作社監督委員會主任葉均妙說,他經常主動邀請社員參與指尖上的“雲監督”,“對我們這個年租金收入有2000多萬元的合作社來說,賬目公開透明是大事。”

去年以來,永康推行以小微權力清單全公開為核心,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等“三資”全納管為支撐,村級工程項目全規範為重點,農村基層巡察全覆蓋為保障的“四全舉措”,推動形成環環相扣、相互制約的農村基層公權力監督體系。

為明確小微權力的邊界,永康制定《村級小微權力三十三條》,列出包括村級重大決策、陽光村務、服務村民事項、村級財務管理事項等11方面33條權力清單,讓村幹部“按圖履職”,讓群眾“看圖辦事”,讓村監會“依圖監督”,並定期召開村務監督質詢會,村主職幹部主動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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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積極深化改革,實行農村集體“三資”全納管,在不改變村級“三資”權屬、不改變監督主體責任的前提下,把村級財務代理會計業務分離出來,以政府購買服務的形式委託相關銀行機構代理,讓專業人幹專業事。目前,全市共代理農村“三資”收入業務45639筆,金額47.01億元;支出業務108560筆,金額43.12億元。對147個行政村的26785筆業務進行抽查,未發現違規違紀問題,未新發一起“三資”信訪問題。

作者 譚孝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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