琿春市市場局召開新修訂《藥品管理法》宣貫會

琿春市市場局召開新修訂《藥品管理法》宣貫會

琿春市市場局召開新修訂《藥品管理法》宣貫會

國家新修訂的《藥品管理法》將於2019年12月1日開始實施,為提高人民群眾的認知程度,10月15日,琿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面向全市藥品經營企業召開新修訂《藥品管理法》宣貫會。轄區藥品經營企業負責人共計191人參加會議。

珲春市市场局召开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宣贯会

會議圍繞新修訂《藥品管理法》的結構變化、鼓勵創新、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明確監管事權、假劣藥定義及法律責任等話題進行了深入探討,旨在推動藥品從業人員深入領會《藥品管理法》的立法宗旨、精神實質和重要內容,增強涉藥企業的主體責任意識,促使其守法經營。

珲春市市场局召开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宣贯会

會議指出,藥品質量安全事關人的生命和健康,新修訂的《藥品管理法》大幅度提高了罰款額度,並增加了罰沒金額下限,給在違法邊緣試探的生產經營者設立一道更加嚴格的“高壓線”,促使藥品生產經營者心存敬畏、不敢違法。會議要求,各藥品經營企業要對照新修訂《藥品管理法》的相關規定,積極開展風險隱患自查,及時制定或修訂制度文件和記錄表格,進一步增強遵法守法意識,確保新修訂《藥品管理法》的各項規定有效落實。

珲春市市场局召开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宣贯会

供稿:徐暢

珲春市市场局召开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宣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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