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市场局召开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宣贯会

珲春市市场局召开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宣贯会

珲春市市场局召开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宣贯会

国家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将于2019年12月1日开始实施,为提高人民群众的认知程度,10月15日,珲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面向全市药品经营企业召开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宣贯会。辖区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共计191人参加会议。

珲春市市场局召开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宣贯会

会议围绕新修订《药品管理法》的结构变化、鼓励创新、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明确监管事权、假劣药定义及法律责任等话题进行了深入探讨,旨在推动药品从业人员深入领会《药品管理法》的立法宗旨、精神实质和重要内容,增强涉药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促使其守法经营。

珲春市市场局召开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宣贯会

会议指出,药品质量安全事关人的生命和健康,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大幅度提高了罚款额度,并增加了罚没金额下限,给在违法边缘试探的生产经营者设立一道更加严格的“高压线”,促使药品生产经营者心存敬畏、不敢违法。会议要求,各药品经营企业要对照新修订《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积极开展风险隐患自查,及时制定或修订制度文件和记录表格,进一步增强遵法守法意识,确保新修订《药品管理法》的各项规定有效落实。

珲春市市场局召开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宣贯会

供稿:徐畅

珲春市市场局召开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宣贯会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