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文物罪司法解释如何规定

文物是人类文明的坐标,对文物的认知程度和对文化的重视程度标志着一个民族发展的水平,但是很多人却想着靠贩卖文物来牟取暴利。那么、

贩卖文物罪司法解释如何规定?贩卖文物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贩卖文物罪司法解释如何规定

  一、贩卖文物罪司法解释如何规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条规定,倒卖文物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行为。

  2、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文物的保护管理制度和市场管理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文物保护法规和工商管理法规,收购、贩运、转手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行为。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并且具有牟取非法利益的犯罪目的。主体除一般主体外,单位可以构成本罪。

  3、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贩卖文物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贩卖文物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文物管理制度。

  2、对象是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以牟利为目的。如果行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的目的是为了自己收藏而不是出卖牟利,则不能构成本罪。

  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倒卖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倒卖,是指以牟利为目的出售、购买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的行为,行为人倒卖的对象只能是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依本条第2款之规定,单位也可成为本罪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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