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 劉洋)今日(4月14日),北京朝陽法院執行局發佈《關於做好涉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案件執行工作的規定》(簡稱《規定》),為符合條件的企業開通“綠色通道”,助力企業儘快復工復產。
通報會以視頻形式進行,媒體記者和人大代表參與其中。朝陽法院供圖
今日上午,朝陽法院以網絡視頻會議形式召開新聞通報會,朝陽法院執行局局長陳曉東在會上介紹,該院今年受理的執行案件中,不論是作為申請執行人的企業,還是作為被執行人的企業,乃至於案外企業,都或多或少因疫情受到影響。因此,朝陽法院制訂了上述《規定》。
根據《規定》,申請執行人為涉及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的醫療機構、生產經營企業等的,其所涉案件可以開通“綠色通道”,即優先立案、優先辦理,助力該類企業儘快復工復產,滿足疫情防控和人民群眾生活所需。
通報會現場。朝陽法院供圖
對被執行人為涉及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的醫療機構、生產經營企業等相關主體的案件,審慎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措施;審慎採取失信、限高措施;慎重採取拘留、罰款等強制措施;加大執行和解力度;靈活變通查封方式,給予中小微企業一定的履行寬限期,保障一線疫情防控人員工作;同時明確,不得查封、凍結、扣押防疫物資、資金,已經查封的醫療用房、廠房和機器設備等生產資料,應當允許繼續使用。
對案外人為涉及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的醫療機構、生產經營企業等相關主體的案件,合理、合法保護案外人的權益,充分考慮他人的疫情防控、復工復產需求,充分保障案外人的司法救濟。
陳曉東介紹,《規定》的施行將為朝陽法院切實保障申請執行人、被執行人以及案外人的合法權益提供具體指引,為疫情防控、企業復工復產和紓困發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通報會前,朝陽法院執行法官李金雷通過北京法院“雲法庭”約談了一起執行案件的當事人與案外人,法院促成雙方為案外商戶減免了兩個月的租金,幫助餐飲企業渡過難關。
校對 陳荻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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