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纪委监委:小微权力集中整治,助力脱贫攻坚

“你们刘家村和木桐村合并为木桐村后,干部作风怎样?小微权力集中整治是怎样开展的?”

“2018年5月,刘家村和木桐村合并为木桐村,通过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村班子,任务和工作量加大了,但新一届村班子的工作丝毫没有松紧,在抓党建促脱贫的同时,加大对小微权力的集中整治,我们监委会梳理了近年来涉及基础建设、产业发展、民生领域、环境改善等方面的建设项目、资金使用以及惠民强农利民政策清单,在村公示栏和项目实施地进行公示,并跟踪监督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和问题整改。乡纪委也时常到我村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对我们监委会成员进行常态化教育培训,帮助我们解决实际问题,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对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使我们村组干部端正工作态度少犯错误......”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纪委监委关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部署,全力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卢氏县决定将2020年定为小微权力集中整治工作深化年。按照县纪委监委的工作安排,县纪委监委派驻发改委纪检监察组联系木桐乡小微权力集中整治工作,这是县派驻发改委纪检监察组深入到木桐乡木桐村开展小微权力集中整治走访时与木桐村监委会主任李管龙的一段对话。

2019年以来,卢氏县积极探索县、乡、村协调联动机制,在纪检监察干部大走访基础上,统筹整合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派出监察室)和村监委会三级监督力量,发挥村级“排头兵”、乡级“突击队”、县级“主力军”作用,构建上下贯通、内外互补、衔接有效的监督体系。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分别联系一至两个乡镇纪委,共享小微权力清单等信息资源,加强业务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处置发现疑似问题线索;乡镇纪委(派出监察室)划分监察片区、设立监察专员,分别联系若干行政村,加强对村监委会业务指导,督促其开展监督检查,收集汇总上报疑似问题线索;村监委会作为监督检查的“前哨”,根据小微权力清单,切实加强对项目建设、政策落实、“三资”管理和干部作风等开展监督检查,谨防小微权力腐败。一年多来,三级监督力量聚焦民生热点和脱贫攻坚大局,为基层解决了一大批问题,有效化解了基层矛盾,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推动了基层党员干部作风的转变,为卢氏县高质量脱贫摘帽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李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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