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縣“三捆綁”推動扶貧民生工程

  蒙城縣建立健全駐村扶貧工作隊捆綁掛鉤機制,加強工作隊日常管理,紮實推動黨建引領扶貧民生工程。

  駐村扶貧工作隊與鄉鎮黨委捆綁。嚴格落實鄉鎮(街道)黨(工)委日常管理責任,將駐村扶貧工作隊在崗在位和工作履職情況納入對鄉鎮(街道)黨(工)委基層黨建和脫貧攻堅成效考核內容,壓緊工作責任。同時,加強督促檢查,指導鄉鎮(街道)黨(工)委將駐村扶貧工作隊納入鎮村幹部管理體系,做到日常同管理、工作同考核、獎懲同兌現,並將駐村扶貧工作隊在崗在位和工作情況周梳理、周反饋。著力解決鄉鎮(街道)黨(工)委不願管、不會管、不敢管的問題。

  駐村扶貧工作隊與選派村捆綁。落實駐村扶貧工作隊責任與幫扶村捆綁,對幫扶村在脫貧攻堅工作中出現的問題,駐村工作隊要與鎮村幹部共同承擔,著力破除“鍍金”“走過場”等一些錯誤思想,倒逼選派幫扶幹部帶著責任,為村發展、戶致富出力獻策,落實落細精準扶貧各項工作。

  駐村工作隊與選派單位捆綁。建立健全選派單位脫貧攻堅成效考核機制,將駐村扶貧工作隊履職情況納入選派單位扶貧成效考核。選派單位要及時掌握本單位駐村幹部工作情況,全力保障駐村幹部在村工作生活,定期開展駐村幹部家訪,幫助解決家庭實際困難。對因患病、家庭特殊困難、離職等原因不能駐村的,及時調整;對工作不在狀態、敷衍塞責、弄虛作假、失職瀆職的,提請召回並嚴肅問責。形成定點幫扶單位、駐村扶貧工作隊的責任共同體,倒逼幫扶責任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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