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集法院執結一起兒童身體權糾紛案保障校園復學復課

近日,一起校園兒童身體權糾紛案件在潘集法院執行法官耐心調解下,雙方當事人最終達成和解並當場履行完畢,案件圓滿執結。

2017年12月,某校二年級學生張某某在上體育課自由活動期間, 與同學王某某玩笑打鬧,王某某突然撲到張某某身上,導致張某某受傷,經醫院診斷為右股骨幹骨折。事故發生後,學校墊付5000元。

2018年張某某因右陳舊性股骨幹骨折再次住院治療。兩次住院合計花醫藥費用36166.23元。

2019年,張某某的父親將張某某所在學校、王某某及其監護人訴至法院。經查明事實,依法判決校方賠償醫藥費、護理費、營養費等合計40428.98元,王某某的監護人賠償5678.62元。判決生效後,學校及時給付了賠償款,而王某某的監護人卻遲遲未履行義務,張某某的父親遂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法官向被執行人送達執行裁定書、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傳票等材料,並於當天進行網絡查控。執行法官通過電話聯繫到王某某的爺爺,談話中得知,王某某的父母常年在外打工,繫留守兒童,其生活起居由爺爺照料,而對於賠償款則一直拖延未還。

陌上花漸開,復學次第來。根據安徽省疫情防控形勢需要,學校開始逐步復學復課,在這種情況下,執行法官再次聯繫到王某某爺爺,對其曉之以法理、動之以人情,王某某爺爺考慮到王某某開學後在校園面臨的處境,決定及時給付賠償款。2020年3月,雙方當事人來到潘集法院,表示孩子們以後還是好朋友,開學以後要互相幫助,共同學習,並囑咐兩個孩子課間玩耍期間要更加註意安全。至此,此案執結完畢,達到了案結事了、促進和諧的效果。

春日遲遲,卉木萋萋,正是讀書的好天氣。青少年是民族的希望,潘集法院將繼續守護青少年的身心健康,為學校開展復學復課提供和諧穩定的土壤。

(潘集法院 王士珍)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