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生命中遇到 “難忘” 的人是她?還是他?

你生命中遇到 “難忘” 的人是她?還是他?

那年,家鄉發了大水,她三歲。

是個女孩。

已經學會了做飯、洗碗、餵豬和放牛。

跟周圍人一樣的有很多,其中不一樣的地方就是她臉上那一塊青紅色胎記。

在後來屈指可數的日子裡,她常常為此苦惱、自卑,甚至是想死。她雖極力掩飾,但奈何實在明顯。

她有父母,卻不在家,只有年時才得以見到幾面。

全年所有時間裡,她跟又聾又瞎的外婆住在一起,由於她沒有視力,於是她寸步不離,充當她的柺杖和眼睛。

兩年之後,上了小學。

理所當然的,她被同學形象地喚為青面獸,由於家裡沒有電視,所以她並不知道這個稱呼是什麼意思。除此之外,他們還嘲諷她的衣著,以及她午餐帶的芋頭。

芋頭明明很好吃。她從憤怒再到後來漸漸習以為常,這期間沒花她多少時間。關於學習,她的悟性很差,加之心思不在於此,更無時間學習,她成績被同齡人遠遠甩出一大截。

任課幾個老師脾氣並不是很好,也逐漸對她失去耐心。她經常捱罵,挨板子,一天最期待的是就是放學回家拿把刀去割豬草,以此發洩情緒。家務、農活,大都是她來做,她才五歲。

日子過得很快,特別當她有了弟弟之後更是如此。弟弟是爸爸帶回來的,那天並沒有過年,回來的也只有她爸一個人。

她問過母親的事,但後來很少問了,因為她爸很明顯不想再提離婚兩個字。她也懂事。

弟弟長大的時光也過得很快,快到她用時光來形容,這期間天真混沌的心性讓記憶難免產生空白,僅有的快樂都是苦中作樂,未敢嫌棄半點不夠。

她和同齡人不一樣,她似乎沒有叛逆期,哪怕芋頭、紅薯、土豆越來越難吃,哪怕那會兒弟弟也能充當外婆的眼睛。

而她,十三四歲的女孩,毫不意外的,她喜歡上了風箏和花海,以及高年級的美麗衣裳,鬢角彆著薔薇的模樣。但似乎,她似乎也沒有青春期。

她開始懂得自卑,首先從衣服開始,一寸一寸蔓延到腳趾。

嘗試過不以為意,沒成想愈發魔怔。她異於常人敏感的注意力不再是三點一線式機械地重複,而逐漸有了所謂的嫉妒。她臉上的胎記伴隨她的生長,越來越猙獰、醜陋。

初中沒上多久,她就輟學回家,這在當時當地的村子裡其實有點罕見。

那會兒城鄉結合的熱潮正盛,村子趕上了機遇,都在奔小康的路上歌唱祖國,前些年還讀出了一個什麼士。她家在山裡,更深的山裡,那戶人家整酒的鞭炮響不過來。

眼前的事物聲畫分離,半空裡煙花閃滅、青霧升騰,她家的狗叫了兩聲。

此後她弟弟開始上學唸書,而她則負責家務、農活以及照顧她失明的外婆。村裡同年級的學生在兩年後升入高中,搖身一變翩翩少年、窈窕淑女,她掛念那個以前跟她玩跳皮筋的女孩子,其家早已搬到了鎮上,她有整整四五年沒有見到過。

還記得她吧。

畢竟她穿的還是那些年的衣服。

她的貧窮已經延續了三代,甚至更早些也是如此,或者更甚之。她父輩三十年的打拼不過是原地踏步,經濟的發展、跟不上的勞動價值、漲不了的工資,愈加割裂的社會格差狠狠地拷在她們家的房樑上。犧牲她的青春賭在她弟弟身上的望子成龍,讓她半點動彈不得。

她決定去死。更是一點也不意外,或許她早就想過很多回。平靜普通的日子,平常無奇的小事,當最後一根稻草壓在身上便足以讓她做出這個決定。

在此之前,她劈了柴火,足夠用一個月。砍了豬草,足夠它吃一個星期。煮好了晚餐,她外婆在凳子上打鼾。她床頭水養的梔子花半開半萎。

百草枯是在鎮上買的,花的是從外婆箱子裡偷偷拿出來的錢。您可不要怪我偷東西啊,我也是沒法子的事,爸爸又是什麼時候回來呢。她心想時間過得可真快,這一輩子就要過去了。

過馬路的時候,她擦肩而過一個男生,他戴著一副眼鏡,鏡片擦得鋥亮。他是和她一個村的人,據說聰慧好學,但為人卻很叛逆乖張,也許是認出她了,她們對視了一眼,這便是他最後一眼看到她了。

她在想些什麼呢?

在輟學之後苦苦支撐了大半年,最後服毒自盡。她與那個男孩之間除卻那次的擦肩而過之外,還有或多或少沾了一點邊的親戚關係,但他們兩家從未有過交際,說是陌生人也不為過。

“你還記不記得那個失明老人的孫女兒?她前兩天喝農藥自殺,上午還有口氣,皮膚幹像樹皮一樣,嚇人。”

“我不記得。”

像樹皮一樣,像農田一樣龜裂的皮膚,裂縫裡噴湧的死氣,生鏽的咽喉,一息尚存的軀體。據我家人所言,那是她留給別人的最後一面。

我媽說,其悽慘可怖程度讓她畢生難忘。留給我的則永遠是一張倔強的臉、瘦小的骨幹和枯黃的頭髮,從馬路對面迎面走來的時候,朝我看的一眼,讓我畢生難忘。

她家在那之後整了一次酒,鞭炮煙花在山裡迴響,哭聲無幾。後山多了座新墳。

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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