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密监督网络 约束“小微权力”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近日,白银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加强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对村(社区)“小微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为全市基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意见》的制定,不仅加强了对乡村“小微权力”的监督制约,还结合我市实际,将街道、社区纳入“小微权力”监督范围,从清单厘权、流程确权、监督约权、阳光晒权、制度管权、纪律问权六个方面,推动基层“小微权力”实现全要素规范、全流程管理、全方位监督。

——清单“厘权”。要求各县区党委、政府牵头负责,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重点围绕村级(社区)“三资管理”、“三务”公开等方面,全面梳理、归类、汇总村级(社区)组织和村(社区)干部权责事项,制定权力清单。按照权责对等原则,对应制定责任清单和风险防控清单,实施 “小微权力”清单化管理,做到“清单之外再无权力”。

——流程“确权”。督促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按照精简优化、便民务实的原则,编制各项权力运行的工作规范和流程,明确各项权力的法定依据、执行主体、运行界限、程序步骤、办理时限、一次性告知和监督管理、责任追究等内容;编制工作流程图解,明确事项主体,细化办理程序,提高权力运行质效;建立反馈修正机制,不断对权力运行流程再优化,对权力运行环节再规范。

——阳光“晒权”。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无死角”公示公开原则,督促建立完善内容真实、公开及时、简明易懂的权力透明公开机制,规范细化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场所、时限等,实现政策规定、权力清单、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五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

——监督“约权”。按照监督“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要求,通过巡察监督、审计监管、专责监督、自我监督、群众监督五个方面的监督,做细做实权力运行监督,把“清”和“廉”的要求贯彻到基层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

——制度“管权”。督促健全完善村(社区)干部及其亲属享受扶贫民生领域项目资金等情况的登记备案机制,群众信访举报问题的受理办理制度,村级(社区)重大事务决策的群众评议制度,村(社区)干部培训的教育培训机制等长效机制,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不断提升制度机制的执行力和有效性。

——纪律“问权”。各县(区)纪委监委要将规范基层“小微权力”运行情况作为县乡两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的重点,制定完善违反基层“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相关规定的责任追究办法,并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小微权力”运行不规范的,要督促整改提升。对查处的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四风”问题和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在县(区)、乡镇(街道)进行“双通报”,推动以案促改,倒逼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堵塞监管漏洞。

同时,《意见》还要求各县区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根据各自职责,强化监督检查,做好对口指导,推动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工作取得良好效果。(张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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