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臨沭:為冬季工程質量安全戴上“緊箍咒”

12月2日,山東省臨沭縣住建局下發通知,正式啟動冬期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對室外日平均氣溫連續5天低於5℃的冬期施工實施新的監管措施,保障冬季建築工程質量,有效遏制安全生產事故,確保安全生產形勢穩定。

建築工程質量管控方面,臨沭縣根據《建築工程冬期施工規程》(JGJ104--2011)的規定,日均氣溫低於零下5℃時,一律停工,建築工地需報報批。對確需進行冬季施工的建築工程,施工單位應編制冬季施工專項方案並按照規定審批備案後方可實施,同期的混凝土強度試壓報告不作為驗收依據需進行鑽芯取樣驗證。施工企業要根據審批後的冬季施工專項方案,做好各項技術交底,紮實落實工程質量措施,現場重點抓好鋼筋加工及負溫焊接、混凝土澆築及養護、試塊留置、砌築砂漿拌制、牆體抹灰、外牆外保溫、防水施工等環節的保溫防凍措施。混凝土抗壓強度試件的留置除應按現行國家標準《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規定進行外,應增設不少於2組同條件養護試塊。同時,組織監理單位加強對冬季施工工程質量的監控力度和施工過程的檢查,施工單位沒有制定冬季施工方案或冬季施工準備工作不到位的,嚴禁進行冬季施工。要重點加強冬季施工旁站監理,特別要加強對混凝土、磚砌體工程的防凍抗寒檢查,對測溫情況及時進行監督,發現問題立即整改處理。對已出現受凍損壞的工程部位要嚴格按有關規定程序進行處理,確保結構安全。此外,對可能影響工程質量的預拌混凝土(砂漿)生產企業,要求必須制定冬季混凝土(砂漿)生產和質量保證措施,並在進入冬季施工前將該措施交送至購貨單位,使其成為預拌混凝土(砂漿)使用單位冬季施工方案的一個組成部分,及時瞭解澆築和養護質量狀況,及時協商並解決使用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問題,做好混凝土生產過程質量控制和回訪工作。

建築施工安全生產管理方面,臨沭縣結合冬季施工特點,組織各建設、施工、監理單位開展冬季施工和各項操作規程的學習,進一步增強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提高冬季施工安全防範能力和處置突發事件應急及自我保護能力。在建築工地同步實施了防火、防中毒、防護等“三防”措施:一是加強施工現場臨建設施防火安全管理,重點做好施工現場生活區、易燃物品存放區、倉庫、配電設施等重點部位,尤其是高空作業施工安全管理,合理有效的配置滅火消防設施,指導工人正確使用滅火器材,掌握逃生自救知識,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二是加強冬季取暖管理,做好防中毒工作。施工企業宿舍與存放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倉庫不得在同一建築物內,宿舍門窗玻璃要完好,正確使用取暖設施,宿舍內嚴禁使用木柴、炭火取暖,嚴禁私拉、亂接用電設施,防止發生煙氣中毒和引發火災事故。三是嚴格落實冬季施工各項安全防護措施,加強建築物、屋面、樓梯臨邊及預留洞口、電梯井口等安全防護設施的管理,及時安排人員清除施工現場的積雪、積水,在防護設施周邊設置醒目的防高空墜落的安全警示牌,登高作業人員必須配戴好安全帽、繫好安全帶,嚴禁惡劣天氣強行組織施工作業。

此外,臨沭縣還對停建工程的冬季管理提出要求,所有停建工程都要嚴格落實施工現場設置封閉圍擋、外立面設置密目式防塵網、樓層內的建築垃圾清理乾淨、施工現場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區地面全部硬化或鋪裝覆蓋、裸露場地和集中堆放土方覆蓋、固化或綠化等防塵措施,水泥及其它粉塵類建築材料必須密閉存放或覆蓋,嚴禁露天放置。工地設專人對施工場地看守,施工區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並建立巡查和帶班制度,對採暖房間、易燃、易爆部位和物品、深基坑、起重機械等進行重點檢查和監控,對施工區、生活區進行定時檢查。

據悉,臨沭縣相關部門已建立了冬季施工質量安全檢查機制,對檢查中發現的重大隱患和嚴重非法違法行為,堅決予以處罰,並嚴肅處理相關責任單位、責任人,確保本縣冬季施工期間的建築施工質量安全。(英榮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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