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遭黑恶团伙所害,15岁男孩成孤儿流落街头衡阳中院牵头帮助孤儿重获“阳光”

法制周报·新湖南记者 曾雨田 通讯员 汤研科 刘泉

“谢谢法官叔叔。我现在还小,无力报答你们,等我长大学成后,我要给每个法官叔叔和检察官叔叔免费理发。” 4月10日上午,15岁的小杰(化名)在姑妈的陪同下来到衡阳中院,将一面锦旗赠送给刑一庭副庭长李自蹊,深深鞠了一躬。

看着当初那个蓬首垢面、姿意任性的流浪孤儿变得朝气蓬勃,李自蹊眼前一热,连连说好。

这究竟是一个怎样的故事?李自蹊告诉记者,这要从他办理的一起涉黑案说起。

花季少年沦为流浪孤儿

在衡阳,曾经有一个横行当地的黑势力团伙,他们聚众斗殴、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小杰的父亲就被其中的成员故意伤害致死。去年10月12日,该团伙以李余为首的27名被告人分别获刑。

2019年11月6日,该涉黑案上诉至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李自蹊作为二审主审法官发现,14岁的小杰自小丧母,父亲身亡后成为了孤儿,处于无人监管、无钱生活、无学可上的境地。

“小杰在一审判决后获得赔偿金6.7万元,除了支付小杰父亲的丧葬费用和相关律师诉讼费用后,赔偿款已所剩无几。”李自蹊介绍,“小杰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姐姐,但她远在杭州,两人没有共同生活过。加上小杰平时不服管教,两人没有什么感情。其间,社区曾让小杰的姑姑暂行监管,但姑姑也因种种困难未能尽到教育监护的职责。”

父母双亡、姐姐不管、姑姑无力照顾,小杰只能四处流浪,长期夜宿网吧,这让李自蹊十分心急。

李余案是一起重大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如何找到案件的突破口,既能在一审基础上为小杰多争取一些赔偿款,又能做到对被告人罚当其罪,成了摆在李自蹊面前的一道难题。

多番调解争取民事赔偿

通过仔细审阅全案卷宗,李自蹊注意到,被害人小杰父亲涉及的该起故意伤害犯罪是一起独立的犯罪,与全案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并无关系。该起犯罪涉及的6名被告人除1名被告人是本案的涉黑组织成员外,其余5名被告人和涉黑组织没有关系。

了解到这个情况后,结合“两高三部”正在推行的“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李自蹊心里有了谱,并将该案的初步处理意向和中院扫黑办及衡阳市人民检察院进行了沟通,得到了相关部门的一致肯定。

突破方向有了,但最终还得落实到赔偿款上来。李自蹊和法官助理刘泉马上组织该起故意伤害犯罪涉及的6名被告人的亲属及辩护人、被害人的亲属及其诉讼代理人参加调解。

调解中,被告人亲属一听说要在一审确定的赔偿金额基础上再向被害人亲属赔偿一大笔款项,心里都犯起了嘀咕,纷纷打起了退堂鼓,有的表示有心无力;有的要求二审法院对刑期进行大幅度从轻改判,导致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李自蹊和刘泉只能一遍一遍给被告人亲属阐明调解的核心要义。首先,如果被告人能尽量赔偿被害人亲属的损失,真心悔过,认罪认罚,二审法院将认真考虑该案量刑情节,这对被告人争取从宽处理是一个最好的机会,也是最后的机会;其次,二审法院现阶段无法给出任何量刑承诺,但可以承诺如果被告人认罪认罚,在能力范围内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合议庭会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结合本案的特殊情况和被告人在该起犯罪中的作用大小综合考虑最终量刑。

“希望大家也将心比心,用实际行动弥补对这个无辜小孩造成的伤害。”多次调解之后,最终,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6被告人亲属共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赔偿款44万元。

爱心接力为少年成长助力

2019年12月27日,衡阳中院对该案进行二审宣判,宁某某等6人由于在二审期间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认罪认罚,均获得了不同幅度的从宽处罚。

赔偿问题落实了,小杰今后的生存问题得到了解决。但法院没有一判了之,立马联合其他单位一起为小杰的成长努力。社区为小杰解决每个月800元的低保;教育部门为小杰联系了学校;衡阳技师学院为小杰学习美容美发专业全免了学费;民政部门为小杰重新指定姑姑为监护人;街道办为小杰解决了司法救助金和资金分配、用途方案……

一切关乎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一切围绕有利于小杰的健康成长。在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衡阳市检察院、石鼓区检察院以及其他各职能部门的关爱下,当初那个流浪孤儿如今变成了性格开朗、朝气蓬勃的阳光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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